索引号: 11330881002630014G/2023-12778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02-09
发文字号: 江林〔2023〕11号

江山市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市委、市政府:

2022年,我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法律审查,为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全面推行林长制,研究制定林长制配套制度,落实分区化和数字化管理,提升林业管理水平。

2.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应用2.0智慧大厅平台,为每个乡镇林技员开通2.0系统账号,办理下放到乡镇审批的林木采伐许可。全年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许可1517件。其中审批林地项目215个、林木采伐许可830件、植物检疫证核发453件、野生动物审批8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11件。

3.积极查处涉林违法行为。全年受案42起,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局7起、行政案件移送综合执法局2起。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共24起(重大案件5起),其中违法使用林地14起、滥伐林木7起、过失引起火灾1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2起。共计收缴罚没款489151元。

4.加强涉林执法监管。2022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其中: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100%;在双随机抽查任务中引入信用的任务数占比达到100%;企业信用高中风险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通过统一执法监管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任务,跨部门联合执法3次,双随机抽查中联合监管执法率达到50%。制定抽查任务5个,完成上级抽查任务1个,执行抽查户数次43次,全部通过掌上执法完成,掌上执法率100%。

5.积极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全年我局共接到各类群众信访事项48件(重复3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浙里访(系统)13件(含预处理事项2件)。回复、办结或化解46件,领办征迁户信访稳控2件(城东陈小琴、程有才)。信访办结率100%,按时报结率100%,办理满意率100%,无越级上访、无非正常访、无恶性上访情况发生,无信访积案。

(二)完善执行依法行政制度

1.制定出台《江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4月20日,在江山市政府网站公布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江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后来成立起草小组,广泛征求社会、有关部门特别是市住建局(拟联合发文)、乡镇、相关科室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经充分吸收和修改完善后,形成《江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30日在网上发布《关于江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日。经局法律顾问等法律审查,最终形成送审稿报送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11月29日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12月13日与市住建局联合发文(江林〔2022〕64号),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2.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先后开展涉林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1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林业局起草代拟)和本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前者清理15件,2022年4月29日经我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上报市司法局,建议继续有效11 件、应予废止的2 件、宣布失效2件;后者清理12件,9月13日我局发文《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江林〔2022〕52号),保留9件,废止或失效3件。

3.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五统一”制度的通知》(江政办发〔2017〕95号)精神,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 审查登记本局对外签订合同110个,并进行统一编号,其中91个由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其他经局法治工作人员审查修改。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按照《江山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督促配合法律顾问履行相关顾问职责,为本局行政管理中的决策、法律事务等提供服务。全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对外签订的91个行政机关合同、1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个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协助我局起草、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各1件。咨询解答法律问题近10个等。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配合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工作。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后,我局积极行动,全力配合,抓紧抓实涉林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执法改革,进行执法事项和案件梳理。2022年4月18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5名在执法岗位上的市林业资源保护站人员和1名驾驶员及1部车辆转隶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下旬完成转隶交接。同时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过渡阶段的执法监管工作,做好工作衔接,即在省政府批复决定、市政府公告前,法定执法主体仍然为原业务主管部门,避免出现工作断档、监管漏洞、执法推诿等现象发生。根据《关于公布江山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江政通〔2022〕1号)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所有涉林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由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查处办结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4起,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一案一卷一审”,全部经过局法治审查。参加衢州市资规局、江山市司法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未出现不合格案卷。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2022年我局有2名新招参公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目前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持证率达96.3%,局班子5人全部持有执法证。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党委始终把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主持制定本局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安排、研究部署“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及林业行政执法等工作,多次参加集体讨论复杂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

(二)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建设。局班子成员带头用法用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4次。积极发挥局法治人员和法律顾问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林业改革发展。领导班子成员撰写个人述法报告并进行年终述法。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先后开展民法典、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涉林法律等专题学习6次。组织本局领导干部、公务员及事业人员40人参加2022年度学法用法网上考试 ,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积极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计划,申报年度重点普法项目2个。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特殊节点,采用展板、电视、报纸、微信、钉钉、网站、LED显示屏等,及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海报等方式广泛开展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消防宣传活动,有效提供公众生态保护意识。6、7月间开展林业普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受到近千名学校师生的热烈反响。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依法履职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林业普法宣传工作不够有力,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职责边界亟待厘清,法治工作人员兼职为主等。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全方位,不断增强依法履职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实施林业“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加强宪法、林业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监管。积极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尽快厘清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职责边界,避免出现工作断档、监管漏洞、执法推诿等现象发生。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和质量。


江山市林业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