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93581B/2023-12766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2-03
发文字号: 江农发〔2023〕12号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江山市2023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粮食生产主体:

为扎实推进我市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江山市2023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工作创建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围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安全生产,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动优质高产品种、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现代组织方法、科学工作机制向面上辐射推广,集中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带动水稻大面积优质、高产、高效发展。

二、创建原则

(一)水稻绿色高产创建示范方要求安排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

(二)水稻示范地点要求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土地平坦、交通便利、集中连片面积较大;

(三)水稻示范方连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攻关田必须1亩以上。

(四)绿色高产创建工作力度大,乡镇(街道)政府领导要重视、组织机构要健全、行政和技术责任要到位。

三、创建目标

全市创建水稻百亩示范方36个及以上、高产攻关田15块及以上。

(一)百亩示范方:早稻平均亩产500公斤及以上,单季晚稻平均亩产650公斤及以上,双季稻平均亩产1050公斤及以上,比示范片所在乡镇平均亩产增加10%以上,并辐射带动面上均衡增产。

(二)高产攻关田:攻关田必须在示范方内,早稻亩产600公斤及以上,单季晚稻亩产750公斤及以上,双季稻亩产1100公斤及以上,再生稻亩产950公斤及以上,争创全市高产新纪录。

(三)好稻米评选:积极组织各主体向上级申报,争取入围省、市好稻米评选金奖和优质奖。

四、工作重点

(一)推广高产优质品种。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特点、生态条件,引进、试种、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品种,主推中组143、中组100、中组53、中组18、中嘉早17、甬优1540、甬优7860、甬优7850、中浙优8号、华中优1号、嘉丰优2号、春优167、春优801、嘉禾优7245。

(二)推广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加强技术的组装配套,大力推广应用水稻“两壮两高”栽培技术、精确定量栽培技术、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油菜高产栽培技术以及缓释肥、水稻富硒增产剂、专用育秧基质、壮秧营养剂等。积极示范应用“叠盘暗出苗供应芽苗”1+N育供秧模式、水稻机械穴直播、水稻肥药双控、螟虫性诱剂等模式和新技术。

(三)加强技术培训拓展社会化服务。建立“乡有技术骨干、片有科技示范户”的二级科技服务队伍,推动高产优质品种的应用、高产高效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组织专家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开展各级高产创建技术培训。积极扶持示范方统一育供秧、统一烘干、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实行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育苗栽插、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五统一”技术服务,促进技术全面入户到田。大力推广农机作业技术,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

五、奖励办法

为扎实推进全市高产高效创建活动,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整合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等相关资金,以早稻、单季晚稻、双季稻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高产竞赛,对达到规定要求的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进行奖励。

(一)奖励范围:示范方、攻关田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主体组织(以下简称“种粮主体”)实施和申报,经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

(二)奖励对象:参加高产创建种粮主体。

(三)获奖条件:经市农业农村局或上级专家组统一验收且产量达到以下指标。

1.示范方:早稻(7月31日前验收的水稻)平均亩产500公斤及以上;单季晚稻平均亩产650公斤及以上(再生稻第一季按单季晚稻示范方测产);双季稻平均亩产1050公斤及以上(两季必须同一块田块)。

2.攻关田:早稻亩产600公斤及以上(7月31日前验收的水稻),单季晚稻亩产750公斤及以上;双季稻亩产1100公斤及以上(两季必须同一块田块);再生稻两季亩产950公斤及以上(两季必须同一块田块)。 

3.每个种粮主体同一类别示范方只限报名一个百亩示范方,高产攻关田种粮主体在同一类别的高产竞赛中以取得最高产量田块参加排名。

(四)奖励标准

1.示范方:达到获奖条件的早稻、单季稻、双季稻各类型评出一等奖3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

2.攻关田:达到获奖条件的早稻、单季稻、双季稻、再生稻攻关田评出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

3.好稻米评选:参加各级好稻米评选并获奖给予一定奖金:省级金奖5万元/名、优质奖3万元/名;市级(衢州)金奖3万元/名、优质奖2万元/名;江山市好稻米奖1万元/名。

4.获当年省农业之最的每项再奖励3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属于以奖代补性质,奖金主要用于示范所需各项物资购置、增加用工补助及技术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五)奖励程序

1.主体申报。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备案(早稻、双季稻在7月10日前、单季晚稻7月21日前),申报表见附表1,没有进行申报的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不列入验收奖励范围。

2.验收申请。参与高产创建的种粮主体于水稻收割前5天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填写《江山市2023年水稻产量验收申请表》(见附表2)报市农技推广中心。

3.产量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产量验收。水稻百亩示范方,选择有代表性的连续3块田,每块田面积1亩以上,收割机全田实割,将测产结果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取平均值代表示范方验收产量,产量计算按《浙江省水稻产量验收办法》执行。攻关田面积1亩以上,收割机全田实割,产量计算按《浙江省水稻产量验收办法》执行。

4.公布奖励。全年验收结束后,按奖励条件,示范方各类型按产量从高到低,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三名;攻关田各类型按产量从高到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好稻米奖项以相关文件公布为准;种粮主体可同时申报衢州市高产创建活动,获奖就高发放奖励,获奖名额不在增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技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对申报示范方在生产的关键时期、关键环节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农技部门要广泛开展现场观摩,大力宣传,营造绿色高产创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示范管理。各乡镇(街道)、农技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执行产量验收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测产,确保产量真实,杜绝虚报浮夸。

附件:1.江山市2023年水稻绿色高产示范竞赛申报表      

          2.江山市2023年水稻产量验收申请表

          3.江山市2023年水稻产量验收结果表

          4.江山市水稻高产竞赛验收记录表

          5.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日        

附表1

江山市2023年水稻绿色高产示范竞赛申报表

申请单位或个人(盖章) :                          年  月  日

水稻类型

(早稻、单季稻、双季稻、再生稻)


申报类别

(示范方/攻关田)


实施地点(乡镇村畈)


种植面积(亩)


播种时间


品种


主推技术


计划验收时间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早稻、双季稻在7月10日前,单季晚稻在7月21日前申报。

附表2

江山市2023年水稻产量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或个人(盖章) :                            年  月  日

品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水稻种植类型


种植面积


理论产量

(斤/亩)


计划验收

时  间


(简要说明水稻产量验收原由,限300字内)

附件3

江山市2023年水稻产量验收结果表

申请单位


水稻品种


品种类型

早稻

田块地点


验收面积


田块编号:

田块面积:     亩

田块产量:     公斤

亩产:      公斤/亩

田块编号:

田块面积:     亩

田块产量:     公斤

亩产:      公斤/亩

田块编号:

田块面积:     亩

田块产量:     公斤

亩产:      公斤/亩

测产方平均亩产:     公斤/亩

验收意见:

组  长:               (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

组织

单位

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表4

江山市水稻高产竞赛验收记录表

申报主体姓名


验收地点


验收时间


田块编号


品种名称


编织袋编号数


未用编织袋号



田块长






平均长


田块宽






平均宽


田块面积:       ㎡,折合      亩


湿谷重量(Kg)

包装编号

重量

包装编号

重量

包装编号

重量

包装编号

重量

















































湿谷总重:         Kg,编织袋数量:   袋,编织袋单重:    Kg

实际湿谷总重:      Kg(湿谷重-编织袋重)


现场水分测定与去杂

1


2


3


4


平均


现场折率


折干后总重量:      Kg,现场亩产:     Kg

记录员(签名):

附表5

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称/职务

签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