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3-12849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3〕11号)精神,为提高我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育信息化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二)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四)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省重点课题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领域具有重大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如承担过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单列或认定性课题,开展相关研究并已经结题的,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
(二)专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从事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与管理、专业场馆(学习空间、学科教室等)建设与应用、学科实验教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四)浙江省第四轮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可以申报;要求课题研究方向与所承担工作相关。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2人以上的、1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3.正在承担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而未结题的;
4.同一课题已在江山市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课题申报程序
(一)各校课题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并做好课题论证,形成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计划。字数为3000—5000字,用A4纸打印。
(二)各校对课题进行初审后在《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所在单位意见”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名。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三)各校填写好《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四)各校上报时填写课题申报推荐表(参照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相关表格),并上报电子文稿。
(五)江山市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上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衢州市和浙江省评审。
(六)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均为无效,不参加本次立项评审。
四.申报数量要求
各中小学(含中职)独立法人学校、智慧校园学校至少要申报1个课题,最多不得超过3个;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浙江省、衢州市名师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可优先推荐。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课题申报材料的纸质稿、电子稿交至江山市教育技术中心祝日云老师处,联系电话:0570-4031815(686599),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请各校课题负责人按《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做好课题的管理和结题工作,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并及时总结课题成果和经验。
附件:1.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
2.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