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12C/2023-128479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3 |
发文字号: | -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局党委同意,现将《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排 | 江山市发改局 | 投资科 | 《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9月-2023年11月,组织全市各乡镇部门摸排申报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并协助各单位完成计划编排; 2023年11月-2024年1月,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初排,形成讨论稿。之后与财政、资规、统计等单位进行部门联审,形成送审稿; 2024年1月-2024年3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决策; 2024年3月,完成计划编排,并送签发文。 |
2 | 出台《江山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 | 江山市发改局 | 国动科 | 依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 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91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0 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2〕23 号)等文件。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1.2023年5月 完成实施细则草案拟定等工作; 2.2023年6-8月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等前置程序工作; 3.2023年9月 正式实施。 注:实施细则拟计划以多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 |
备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
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