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329988771Y/2023-12817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检测院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检测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是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独立于生产者和用户之外的第三方检验技术机构。检测院增挂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江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检验、检测、监测工作;承担资质范围内的各种委托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完成各级部门下达的各类法定检验、检测任务,上报和反馈本辖区检验检测信息;承担国家计量单位制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及法律赋予的强制检定工作;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检验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培训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展检验检测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本级预算。江山市检测院内设办公室、总司室、消防检测中心、食品检测中心、计量室、业务室6个科室,预算核定事业编制18名,实有事业在编人员18人,退休人员5人,编外用工11人。
二、2023年检测院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检测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检测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检测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822.35万元。
(二)关于检测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检测院2023年收入预算822.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25万元,增长17.6%,主要是增加事业在编人员一名。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5.35万元,占85.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7万元,占14.2%。
(三)关于检测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检测院2023年支出预算822.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17.63万元,增长17.6%,主要是增加事业在编人员一名。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3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36.95万元,占65.3%;日常公用支出50.39万元,占6.1%;项目支出235万元,占28.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XX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检测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5.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05.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3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根据表04实际情况表述)。
(五)关于检测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检测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5.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7.75万元,增长8.9%,主要是增加事业在编人员一名以及2023年度社保费用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8.35万元,占80.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41万元,占9.3%;卫生健康(类)支出19.6万元,占2.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1.98万元,占7.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根据表05实际情况表述)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7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70.5万元,主要用于计量强制检定及检定装置购置、消防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12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职工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项)39.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行住房公积金(项)5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缴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4.5万元,主要用于计量强制检定项目支出。
(六)关于检测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检测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5.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检测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检测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检测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检测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检测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6.8%。主要用于日常业务联系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务餐改革的执行,减少了衢州市内接待费用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特种食品快速检测车及业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检测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检测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食品快速检测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设备名称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设备原值117.70万元,于2021年度购入。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检测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万元,一级项目3个。
(1)食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检测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全面掌握全市食品安全动态情况,根据市食安委要求,由我单位具体实施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抽样检测工作,根据市食安委制定的抽样检测计划对食品及农产品进行抽样及检验检测。2023年计划抽样检测1400批次,其中部分的食品及农产品因中心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需采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检测,这部分送外检机构检测工作也由我中心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完成,经费由市市场监管局拨付。
(2)强制检定、强制检定装置购置及消防检测项目。
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计量强制检定器具涉及衡器、压力表、天平、血压计、加油机等,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计量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要求,切实有效履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法定职责,按照强制检定项目职责清单和项目规划,全年预计为企业免费检定血压计(血压表)、心电图机、多参数监护仪、衡器、压力表、加油机枪等强检计量器具9000余台件。并建立周期档案,长期有效地为保证老百姓医查准确,规范了集贸市场、超市的计量秩序,全面形成诚信消费的氛围,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计量放心的购物环境。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共》(2019年第48号),根据衢州市财政局、市场监督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职责清单调整及经费保障的通知》 (衢市监计〔2020〕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计量强制检定实际情况需要在2023年完成燃气表检定装置,计划2023年上半年完成计量检定装置采购,通过计量标准考核,取得计量授权,开展燃气表检定工作。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政府消防管理和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专项工作,有利于提高消防产品质量、提高消防产业形象、提高我市消防产品的竞争力,为了进一步推进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专项的工作,提高检测能力,计划更新消防检测设备,更好的对我市消防企业进行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检测。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指反映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反映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附表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