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881002630487L/2023-12796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市供销联社 成文日期: 2023-02-16

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供销联社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供销联社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供销联社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2.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社有关合作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新建改造基层供销社、参与组织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构建为农服务平台。

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指导归口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归口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4.受政府及有关单位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

5. 行使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管。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归口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全体社员以及其他归口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6.负责归口工业企业的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工作。

7.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资财管理科、组导业务科、科技工业科共四个科室。

二、2023年供销联社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供销联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供销联社2023年收支总预算963.4万元。

(二)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联社2023年收入预算96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9.63万元,增长7.8%,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18.8万元,占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4.6万元,占98%。
  (三)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联社2023年支出预算96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9.63万元,增长7.8%,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90.05万、住房保障支出47.7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65.44万元,占48.3%;日常公用支出74.86万元,占7.8%;项目支出423.1万元,占43.9%。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供销联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4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9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7万元。

(五)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供销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83万元,增长5.7%,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85万元,占11.3%;卫生健康(类)支出18.73万元,占2%;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71.25万元,占81.6%;住房保障(类)支出47.77万元,占5.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0.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业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771.25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77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

(六)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供销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7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供销联社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供销联社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供销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联社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8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8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来江政策调研、考察、培训;招商引资客商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供销联社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36万元,增长28%,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和离退休业务费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供销联社本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7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供销联社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3年供销联社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供销联社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3.1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供销社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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