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1330881002630778J/2023-12794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发文机关: | 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2-15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
2.负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及供水、生态用水、防洪防汛工作。
3.做好水库资源的规划、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发展水库经济,做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4.负责碗窑水库、长坑垄水库灌区的灌溉工作。
5.管理碗窑水库及水库大坝、副坝。
碗窑水库管理范围是:库区移民线195.18米(20年一遇洪水位为195.18米)以下的地带和移民线以上,校核洪水位(195.65米)以下已征用的地带。保护范围是: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地带。
大坝、枢纽管理范围是:大坝左端以山脊线为界,上游沿山体向库区延伸200米,下游沿山体至导流洞以内的地带;大坝右端以山脊线为界,上游沿山体向库区延伸100米,下游沿山体至电站办公楼以内的地带;大坝下游为挑流鼻坎外100米以内地带。大坝枢纽管理范围面积为0.3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是: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地带与实际征用范围外包线。
6.管理总干渠
碗窑灌区(碗窑片)工程管理范围是:总干渠工程管理范围为实际征用范围;保护范围仅考虑主要渠系建筑物,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地带。渠道工程管理范围为堰坝上下游河段各50米,河道左岸以沿河堤防为界,右岸以道路西侧外延为界。保护范围是:管理范围以外50米地带。
7.负责库区山场管护、森林消防、地质灾害防范等工作。
8.管理长坑垄水库及水库大坝、引水工程等。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部门预算仅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生态保护科、应急管理科、工程技术科、大坝渠道管理站、山场管理办公室、长坑垄水库管理站等9个科室。核定编制89名(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89名),实有在职人员7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5人,退职人员13名,遗属4人,编外用工1人。
二、2023年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055.85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055.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35万元,下降0.3%,主要一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6.85万元,占88.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9万元,占1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055.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9.35万元,下降0.3%,主要一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372.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73.12万元,占74.4%;日常公用支出259.73万元,占8.5%;项目支出523万元,占17.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96.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696.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013.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96.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4.61万元,增长15.14%,主要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13万元,占13.3%;卫生健康(类)支出95.71万元,占3.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013.52万元,占74.7%;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27.85万元,占8.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离退休(项)72.63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1.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5.71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5.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3.52万元,主要用于碗窑水库、长坑垄水库、长安水库及其管辖灌区、渠道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饮用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7.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32.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9.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19.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督查考核接待、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艘水库巡查船舶运行维护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66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事业单位业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江山市碗窑水库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