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882Y/2023-12789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江山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 2023-02-14

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山经济开发区

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单位部门预算表(表格详见附件)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衢州市、江山市关于开发区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

2、负责经济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按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省、衢州市、江山市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制定开发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绿色保护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协调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要素分配。拟定开发区产业准入标准,负责产业发展项目的准入管理、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5、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人才科技引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各项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6、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土地征收、供地计划的制定和征迁、收储等资金保障工作,负责开发区国有土地征收、收储、收购实施工作,组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工作。

7、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8、按属地职能做好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监管工作。

9、受市财政局(国资办)委托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负责对江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11、统筹、协调和管理市级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分支机构、派驻机构及派驻人员。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管委会本级预算、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1个单位(江山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办公室、规划管理局、招商局、经济发展局等9个职能科室。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定行政编制16名,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江山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1名,编外用工控制总数13名,实有在职事业人员45人,编外用工9人。

二、2023年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246700万元。

(二)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经济开发区理委会2023年收入预算246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1313.26万元,增长188.9%,主要是债券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较多。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00万元,占4.5%;政府性基金收入236000万元,占95.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X%;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理委会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经济开发区理委会2023年支出预算246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9329.88万元,增长183.3%,主要是债券资金项目预算安排较多。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56.2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36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71.19万元,占0.64%;日常公用支出203.29万元,占0.08%;项目支出244925.52万元,占99.2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理委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经济开发区理委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670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0700万元、政府性基金23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56.2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36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理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经济开发区理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288.62万元,增长97.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了债券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3256.29万元,占3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49万元,占2.0%;卫生健康(类)支出65.77万元,占0.6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7000万元,占65.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67.45万元,占1.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3256.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30.77万元,项目支出1925.52万元,根据江政发[2016]33号文规定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管理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以及弥补行政管理等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7.4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18万元,主要用于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1.5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5.7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5.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长丰大道辅道建设工程、三桥溪(清湖大桥至莲华山大道段)改移、规划S316(里坞)-S315(十村)连接线(一期)工程。

(六)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4.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36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33700万元,增长101.6,主要是债券资金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3600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2025年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山经济开发区公铁联运无水港接线工程。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6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山经济开发区创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4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山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化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礼贤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化工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山市绿色建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9.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没计划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14.3%。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招商引资接待、公务接待时执行从简原则。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江山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等1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17万元,增长17.4%,主要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6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25.52万元,

一级项目3个。

(1)综合事务管理898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江政发[2016]33号文规定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偿还债务、公共管理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以及弥补行政管理、招商引资等经费支出。

(2)园区公共管理支出1027.52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园区公共设施日常运营维护、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

(3)园区建设管理70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有效改善园区内市政配套条件,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土地收储及征迁等工作,促进社会发展。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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