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81E/2023-12786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大数据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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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江山市大数据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江山市大数据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数字经济和产业发展、政府数字化转型、大数据创新应用相关研究和综合评价的具体工作。
2.承担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开放目录编制和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市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神经网络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
4.承担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数据大脑、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相关技术工作。
5.承担政务服务系统平台的推广应用。负责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并做好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指导。
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大数据中心单位预算包括:数字产业科、数据资源科、应用推广科预算。
二、2023年江山市大数据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大数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765.88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3765.88万元,无上年执行数据。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5.88万元,占67.9%;政府性基金收入1210.00万元,占3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专户资金0万元,占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
(三)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765.88万元,无上年执行数据。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6.3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21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7.61万元,占5.8%;日常公用支出21.28万元,占0.6%;项目支出3527.00万元,占93.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65.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555.88万元、政府性基金12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6.3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21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55.88万元,无上年执行数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6.38万元,占97.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5万元,占1.1%;卫生健康(类)支出9.48万元,占0.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0%;住房保障(类)支出21.58万元,占0.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83.0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电子政务视联网租赁、电子政务外网及数据安全、电子政务外网租赁、公共数据平台运维、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政务云江山平台租赁。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58.10万元,主要用于大数据中心办公经费、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34.00万元,主要用于“江山一家亲”迭代升级、江山市协同办公系统、数字化改革门户迭代升级。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10.00万元,无2022年执行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0%;其他(类)支出1210.00万元,占1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21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智治中心综合应用迭代升级、城市运营中心租赁。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大数据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据,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据。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据。主要用于接待数字化项目对接单位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江山市大数据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山市大数据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江山市大数据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27.00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常规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