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81E/2023-15685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问:实施幼有善育专项方案的目的是?
-答:全面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以提供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聚焦0—6岁目标人群和生育、养育环节,构建优质、普惠、均衡、便捷的“幼有善育”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
-问:完善幼有善育服务有哪些重点任务?
-答:一是提升健康水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位,增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二是健全服务体系。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市域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发展托育服务,基本形成城乡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到2027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5个。四是增强服务能力。扎实推进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的全周期健康服务,儿童重点健康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问:有哪些举措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
-答:一是完善儿科分级诊疗制度,建立覆盖市、乡镇(街道)两级的儿科医疗服务专科联盟。二是提供儿科急诊服务的公立医院均常设夜间门急诊,并在出现儿童就诊高峰期时采取增加夜诊排班、延长夜门急诊时间等措施,方便儿童就诊。三是将儿科人才纳入紧缺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复合型儿童医疗人才培养。
-问:如何有效避免出生缺陷?
-答: 我们已逐步完善出生缺陷医疗服务保障制度。健全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儿童各阶段一体化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加强出生缺陷残疾儿童康复和救助,2023年在原有“九免两减”基础上将免费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病种由4种增至29种。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强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等重点病种监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问:我市目前托育服务现状?
-答:我市目前共有在卫健系统备案托育服务机构51家,托位数1951个,每千人拥有托位数3.91个。机构普惠率、乡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均达到100%。
-问:托育机构规范监管有哪些方面?
-答: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一是建立托育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评估以及安全保障等制度;二是加强托育机构运营过程监管,确保托育服务质量和婴幼儿安全;三是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和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升托育队伍服务技能。
-问:托育服务相关补贴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江山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实施细则,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三级、二级、一级等级标准分别给予每个机构实际入托托位每月200元、300元、500元运营补助。在江山市内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按孩次每年分别发放500元、1000元、2000元的托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