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81E/2023-1568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Q1:为什么要实施“学有优教”专项方案?
答:这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行动指引,也是更大力度打造三省边际中心县城公共服务教育高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细则。
Q2:“学有优教”是怎样的工作架构?
答:由市教育局牵头组建“学有优教”工作专项组,各相关成员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障“学有优教”工作组织领导更加有力、统筹整合更加有效。
Q3:本实施方案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7年,教育高质量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在打造三省边际中心县城公共服务教育高地上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持续擦亮“学在江山”品牌。
Q4:如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答:推进公办园扩容提升行动,重点扩大公办幼儿园和城市幼儿园资源供给,力争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5%以上,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85%以上,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
Q5:如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答: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实现共享学校全覆盖,城乡、区域、校际差异进一步缩小。到2027年,全市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实现清零,力争2023年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特殊群体学生接受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Q6:如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
答:2023年春季以来,江山市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转)学保障政策,积极有序提供入(转)学服务举措,切实做到应入尽入、应转尽转,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
Q7:如何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改革?
答:以全域教共体(集团化)为抓手,着力推进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建设。加快城乡学校同标准建设、一体化发展,高质量推进“小而优”乡村学校建设,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共享。实施山区县“强师计划”,完善名校名师结对帮扶机制。
Q8: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行动目标是什么?
答:力争每年新增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500人,新增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教育学员1500人,到2027年实现年度职业培训规模达到1万人次左右。
Q9:特殊教育如何发展?
答:完善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优化,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15年基础教育,推进融合教育“扩面提质”。坚持特教特办,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培智学校创建省现代化学校。
Q10:如何满足全民终身学习需求?
答:实施老年教育提质扩容行动。推动老年教育服务向“家门日”延伸,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全覆盖,到2027年村(社区)老年学校覆善率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