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3-15684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江山市伟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纳米功能性涂料、6000吨水性内外墙环保涂料、1000吨内外墙腻子粉、1000吨水性助剂、3000吨水性纳米色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文件名称:关于《江山市伟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纳米功能性涂料、6000吨水性内外墙环保涂料、1000吨内外墙腻子粉、1000吨水性助剂、3000吨水性纳米色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江建〔2023〕54号

审批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衢环江建〔2023〕54号江山市伟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性纳米功能性涂料、6000吨水性内外墙环保涂料、1000吨内外墙腻子粉、1000吨水性助剂、3000吨水性纳米色浆生产线项目.pdf

公告期: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