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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关于做好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督学中心、市属学校、民办学校:

2023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衢教办〔2023107号)精神,现就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期结束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定于202422日结束(学生21日离校、教师22日离校),下学期定于2024225日(正月十六)开学。学前教育段、高中段学校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文件精神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版)》等有关规定,不得以复习备考之名挤占非考试学科课时,不得任意挤占学生活动时间,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各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浙委发〔202154号)精神,努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评价、鉴定工作。评价方式要充分体现客观性、主体性、激励性、发展性、过程性原则,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尤其是初中段学校,要做好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四个维度的评价工作,做到程序到位,结果公正,记录详实。

3.周密组织各类考试。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考试功能,压减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考试成绩不排名、不公布。

4.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假期前要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和校园内各类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特别是要邀请专业电工对学校电器线路和大功率电器等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违规使用“小太阳”等大功率取暖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到各类电器人离电断。要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工作,消除各种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5.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得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不搞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加强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反诈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广大家长认真履行法定监护人责任,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监护和管教。

6.扎实做好健康教育。各校要以班队(团)课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学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健康生活习惯,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根据“南孔润心”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各校要密切关注六类重点学生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校在放假前,要组织广大教师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衢教〔202138号)、《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衢教办〔202236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师德“红线”,推动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

8.认真做好工作盘点。各校要对照本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同时,要科学谋划新一年的工作目标,及早安排下学期工作计划。

三、科学安排寒假各项工作

1.科学组织育人活动。各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妥善安排好师生寒假生活,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衢州有礼市民公约》。积极引导学生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在坚持“就近方便、量力而行、管理有序、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倡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2.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好教育部“双减”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和娱乐时间,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全市中小学各学段不得利用寒假和法定节假日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文化补习,不得提前开学。新学期开始前,各校要积极探索建立寒假作业延交机制,全力保障学生顺利返校入学。

3.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各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在假期文明上网,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发挥家庭在视觉健康防护中的关键作用。要鼓励学生利用寒假时间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积极培养兴趣爱好,坚持运动,保持规律的生活作息。要继续发挥好、利用好各群团组织的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加强家校协作育人。要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爱,组织教师利用假期有计划地开展家访活动,建立留守儿童、贫困生、六类重点学生必访机制,全力确保学生假期安全。要强化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家长保持良好教育心态,避免急躁焦虑,加强亲子沟通,尊重孩子、理解孩子、关爱孩子;鼓励学生培养兴趣爱好,坚持运动,保持规律的生活作息,增强心理免疫。

5.切实保障假期安全。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重点场所管理,继续加强校门管理,尤其做好实验药品等危险物质的管理。动态开展覆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杜绝社会不安定因素侵入校园和校内危险物质外泄等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6.关注学生返乡安置。寒假期间,回乡返家人员增加,各校要做好返乡转学服务,畅通咨询途径,在学额允许情况下对要求转入学生,做到应接尽接。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籍相关手续。学校在办理学生个人学籍相关事宜时,要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让学生、家长少跑腿、零跑腿。

7.严肃整治违规补课。严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安排针对违规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有否在家或借用、租赁场地进行有偿家教、违规办班,有否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宣传服务、推荐生源、到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有否接受学生、家长以感谢的名义赠送的钱物、有价证券或参加由学生家庭支付的健身、娱乐活动。对上述违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定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教师队伍的纯洁性。通过媒体、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健康文明的尊师观。公布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礼金的举报电话(江山市教育局:0570-4071678)和邮箱(1121082323@qq.com),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8.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校要严肃假期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巡查。有效使用报警装置,严防不法分子入校、入室盗窃破坏,确保学校设施设备、财产不受损失。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值班期间发现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处理。

 

附件:江山市中小学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历

 

 

江山市教育局

20231229

 

附件

江山市中小学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历

2024225日~202476日,19周)

周次

日期

重要节日(纪念日)

1

2.25-3.2

225日开学

2

3.3-3.9

35日学雷锋纪念日

3

3.10-3.16

312日植树节

4

3.17-3.23


5

3.24-3.30

325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6

3.31-4.6

44日清明节

7

4.7-4.13

47日世界卫生日

8

4.14-4.20


9

4.21-4.27

423日世界读书日

10

4.28-5.4

51日劳动节、54日青年节

11

5.5-5.11

58日世界红十字日

12

5.12-5.18

5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

13

5.19-5.25

519日全国助残日(5月第3个星期日)

14

5.26-6.1

531日世界无烟日、61日儿童节

15

6.2-6.8

65日世界环境日

16

6.9-6.15

610日端午节

17

6.16-6.22


18

6.23-6.29

626日国际禁毒日

19

6.30-7.6

71日建党节、学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