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48N/2023-156819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为做好我市医保2023年度年终结转工作,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要求,自2023年12月25日20时至2024年1月1日24时暂停办理部分医保业务,2024年1月2日起恢复。
2023年12月25日20时至2024年1月1日24时,暂停办理职工医保人员增减变动相关业务经办(包括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办理渠道)。暂停时间共计7天4小时。
暂停办理事项:
1、职工参保新增、减少;
2、灵活就业参保新增、减少;
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4、出具《参保凭证》;
5、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暂停办理期间,参保人员确需办理相关业务的,可至医保经办机构及乡镇(街道)经办窗口递交相关办件材料,待恢复办理后由经办机构进行处理。
此次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年终结转采取不停实时联网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不受影响。
如有医保方面的问题,可拨打0570-4119835、4032626咨询。因医疗保障系统年终结转给您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