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3-156688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发文机关: | 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发文字号: | 江科综〔2023〕2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HJSD05-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局对2023年6月1日前制定的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文件4件,废止的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