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1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叶飞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江贺经济走廊(水泥厂路口)大货车管理》的建议(第012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向您对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理解和肯定表示崇高的敬意。

我们非常赞同您关于“关于加强江贺经济走廊大货车管理”的建议。江贺公路是我市的交通运输大动脉,沿线企业密集,路网结构复杂,水泥厂路口区域大型车辆违法停车等问题突出,存在较大的事故隐患,同时也影响了整个南入城口的城市风貌。加强该路段的交通整治是民心所向,也是我们公安交警部门护航全市经济发展的责任所在。我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多次前往现场实地踏勘,并广泛听取周边企业、居民和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货车违停集中整治。原水泥厂路口西侧闲置地块长久以来作为我市大型车辆停车场使用,部分驾驶人员为图自身便利,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周边景天路、景星五街等道路上,严重影响周边道路的安全出行和市容市貌。在2023年春节期间,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开展了集中整治。电话联系违停车主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对经通知未及时移除的车辆予以处罚并拖离,有效整治了大型货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的问题。同时联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景天路采取机非隔离设施安装,彻底解决该路段车辆违停问题。经集中整治,水泥厂路口区域内道路通行秩序得到显著改善。同时我们还对江贺公路沿线、虎山物流基地、西入城口等以往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推动货车停车场地建设。原水泥厂路口停车场地块在年初已出让作为企业建设用地,长期在此停车场停放的 车辆急需寻找新的停放地点。我局交警大队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停车场停放车辆清理的同时,积极推动货运企业和主管部门通过自建停车场和建设公共停车场等方式解决车辆停放问题。目前,麻车村停车场已启用,市交通运输局也在市区周边规划建设货车专用停车场,部分货运企业如方达公司等也自行租赁场地用以车辆停放。从水泥厂路口停车场清理以后近4个月的时间来看,未对原周边道路带来车辆乱停的压力。

三是加强重点项目源头管理。江贺公路经济走廊建设在今年就要具体实施,届时将会给沿线交通出行带来巨大影响。我局交警大队提前谋划,会同清湖街道、开发区、交通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先期参与道路建设的设计,规范道路标志标线及其他交通设施的设置,并就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提出具体方案。大队及属地中队全程跟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满足交通通行需求和建设过程中的平稳有序。同时,我局交警大队针对重点运输企业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压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对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违停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是开展全员覆盖安全宣传。我局交警大队日常依托道安办借力警务融治机制,联合属地乡镇和辖区派出所常态化的开展对周边村民和运输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今年以来,辖区交警中队已开展对虎山街道麻车村等江贺公路沿线重点村社、企业、街道开展20余次的交通安全宣传大讲堂,并不间断地在网格群内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警示视频;乡镇网格员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针对5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人面对面的安全宣传,签订安全出行承诺书;辖区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时也将交通安全宣传一并带入,全方位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我局交警大队还依托道安办,推动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在江贺公路沿线各路口合理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在早晚高峰期间在路口值守,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路口车辆行人通行进行引导。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江山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毛中昂,联系电话: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