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40K/2023-15634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坛石镇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通知[2013]428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浙江省常山县龙潭水库工程(江山区块)社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浙江省常山县龙潭水库工程建设地点涉及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天马街道,江山市坛石镇,项目总用地规模154.8520公顷(其中淹没区用地148.5150公顷),其中常山段用地81.7844公顷(其中淹没区用地75.4474公顷),江山段用地73.0676公项(其中淹没区用地73.0676公顷)。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为新建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包括消力池)、发电引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和升压站、供水工程(包括阀井及管道)、道路工程(包括上坝道路及至发电厂房道路等)、管理房和边坡工程等工程。
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评估主体名称:常山县龙覃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评估实施主体名称:嘉兴风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706738380
电子邮箱:870145264@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本工程周边所有利益相关群体。
(二)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1.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2.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本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时间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次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提出。
嘉兴风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