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481/2023-15633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12-14

关于成立“希望之光”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力社保厅《关于选派第五轮“希望之光”教育专家团队到山区26县和海岛县工作的通知》(浙教函〔2023〕16号)精神,2023年秋季开学,由省教育厅选派的第五轮“希望之光”专家教育团队一行5人将入驻我市,开展“组团式”支教工作。为发挥“希望之光”教育专家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江山市教育系统“希望之光”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名称

江山市教育系统“希望之光”名师工作室。

二、工作室地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育专家团队服务方式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该工作室设立在观成实验学校。

三、工作室成员

由观成实验学校副校长(挂职)沈徐亮同志任工作室负责人,成员:沈徐亮、沈剑旻、李海泉、李海英、王晨。

四、工作室服务周期

2023年9月-2025年7月,共两年。

五、工作室主要职责

“希望之光”名师工作室要按照《江山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和《江山市名师工作学年考核量化表》的要求,树立先进教育理念,科学论证工作室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带领教师积极开展学科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开发整合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培养学科骨干教师,努力使名师工作室成为我市的学科发展研究中心,在促进学科发展、教师专业成长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六、工作室经费管理与使用

省教育厅每年将为该工作室拨付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每学期15万元),转移支付给我市用于支持专家团队开展工作。相关支出遵照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七、工作室考核

服务期满前1个月内,由专家团队派出地和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成考核组,对工作室服务期内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专家团队成员专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