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3-15633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力社保厅《关于选派第五轮“希望之光”教育专家团队到山区26县和海岛县工作的通知》(浙教函〔2023〕16号)精神,2023年秋季开学,由省教育厅选派的第五轮“希望之光”专家教育团队一行5人将入驻我市,开展“组团式”支教工作。为发挥“希望之光”教育专家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江山市教育系统“希望之光”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名称
江山市教育系统“希望之光”名师工作室。
二、工作室地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育专家团队服务方式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该工作室设立在观成实验学校。
三、工作室成员
由观成实验学校副校长(挂职)沈徐亮同志任工作室负责人,成员:沈徐亮、沈剑旻、李海泉、李海英、王晨。
四、工作室服务周期
2023年9月-2025年7月,共两年。
五、工作室主要职责
“希望之光”名师工作室要按照《江山市中小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和《江山市名师工作学年考核量化表》的要求,树立先进教育理念,科学论证工作室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带领教师积极开展学科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开发整合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培养学科骨干教师,努力使名师工作室成为我市的学科发展研究中心,在促进学科发展、教师专业成长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六、工作室经费管理与使用
省教育厅每年将为该工作室拨付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每学期15万元),转移支付给我市用于支持专家团队开展工作。相关支出遵照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七、工作室考核
服务期满前1个月内,由专家团队派出地和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成考核组,对工作室服务期内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专家团队成员专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