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081E/2023-1557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0-25
发文字号: 江政办发〔2023〕5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HJSD01-2023-0003
有效性: 有效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工作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  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9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邮管〔2021〕121号)、《省交通运输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  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浙交〔2022〕8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推动,强化县域统筹、部门协作,聚焦农村寄递物流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着力优化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我市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为目标,按照省市下达的快递进村考核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并形成城乡衔接、服务普惠、便捷高效的县域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实现“村村有快递、群众得实惠”,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力争到2023年底,建成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行政村快递服务站覆盖率和九大主要快递品牌平均进村率达到80%;到2024年底,创建成功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四星级样板县,行政村快递服务站覆盖率和九大主要快递品牌平均进村率达到90%;到2025年底,创建成功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五星级样板县,行政村快递服务站覆盖率和九大主要快递品牌平均进村率达到100%。

三、工作内容

(一)以“建站点”为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网络体系

1.积极打造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按照共建共用的原则,发挥邮政、交通、商务、供销等资源优势,通过邮快、快快、快商、交快等多种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已建或新建的快递物流共配处理中心和客运站(农村公交首末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邮站)、邮政所(中邮驿站)、农资配送中心、农村物流服务网点(驰骋物流“左邻右舍”“生活驿站”门店)、快递企业末端网点等站点资源,根据“共富驿站”和“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等建设标准,加快建设一批快递进村服务网点(“村村通驿站”),面向全市各快递物流企业全面开放使用。同时,依托服务网点因地制宜发展交通服务、货物中转、快递收寄、装卸理货、农产品展销、居民代购、政务服务、便民缴费、助农取款、农财险办理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可持续经营水平。

2.根据行政村快递服务站覆盖率和九大主要快递品牌平均进村率等工作目标或省市考核任务指标,每年由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快递进村业务量,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制定服务规范、统一收益分配机制、统一管理考核的“五统一”原则,制定并下达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具体任务。

3.各建设主体单位在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完成后,经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验收并投用的,根据网点快递合作品牌数量、服务功能等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分三年按比例分期拨付(具体补助办法见附件1)。

(二)以“搭平台”为抓手,加强数字赋能升级,推进模式创新

1.打通快递品牌和快递企业平台数据壁垒,推动统一建设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接入城乡公交、商贸物流企业、快递进村服务网点视频监控等平台数据,推广电子地图模式,在线运行客货邮融合快件转运、服务通知、查询投诉等信息开放共享和追溯功能,满足快递企业和社会公众查询快件信息,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非现场监管等基本需求,同时拓展服务功能,加大智能快递柜投用力度,实现信息可查询、数据可统计、投诉可受理、安全可监管、全程可视化等小切口应用场景,到2025年,进村快件原则上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快递车辆共享达到50%,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覆盖率达100%,有效提升寄递物流运输配送效率和集约化管理,以及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水平。

2.信息平台以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交由第三方机构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和数据管理,或由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发建设,并每年支付日常运营维护和数据管理费用。

3.积极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每年定期汇总分析快递进村收发件数量、配送用时、满意度等运行数据,并将结果充分运用于快递进村服务运行绩效评价,同时为确保快递进村持续发展,统筹调整村邮站原有运行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在优先确保村邮站基本服务功能运行专项资金的前提下,建立快递进村服务运行绩效评价奖励政策,对每年运行绩效评价排名前列的网点和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考核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见附件2)。

(三)以“强考核”为抓手,加强行业引导力度,确保长效管理

1.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快递进村考核工作,将行政村快递服务站覆盖率优先作为考核主要依据,重点突出山区乡镇村及偏远地区的快递服务站覆盖率。对以派费低、成本高等各种理由消极进村或拒绝协调进村,导致未完成年度考核达标要求,以及因此而发生服务投诉较多、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快递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同时,对弄虚作假骗取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的,依法予以收缴,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

2.对未纳入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管理的快递企业,不参与快递进村服务运行绩效评价,不享受相关奖补政策。到2025年,仍未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快递车辆共享未达到50%,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覆盖率未达到100%的快递企业,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大行业检查和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结合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建设成果,充分利用农村公交线路覆盖面广、定时定点、通达率高等优势,通过农村公交车辆智能公交邮箱改造、公交排班优化、合理设站布局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快递企业与城乡公交公司合作,积极开辟并逐步加密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发展公交带货服务,推进运力资源整合,提高农村公交实载率,降低农村寄递物流运营成本,力争实现快递进村“村村通、日日达”。对新开辟的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运营成本全部纳入城乡公交运营规制成本,并每年增加城乡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奖补资金5万元。对尚未开辟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或有二次派送到户业务需求的行政村,鼓励企业自行协商,由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主体单位利用自有资源集中配送,或由快递企业自行派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公安局、司法局、供销联社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负责具体协调和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各方扶持。积极统筹安排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补助比例,支持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短板,不断支持“快递进村”工程的实施。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快递进村”瓶颈问题。

(三)强化宣传推广。要指导快递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农村寄递物流网络稳定发展,并及时总结和宣传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工作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和突出成效,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江山样板”,确保“当龙头、争上游”。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3年1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资金补助办法

          2.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补助申报表

          3.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网点运行绩效评价资金奖励办法

          4.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网点运行绩效评价考核表



附件1


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资金补助办法


为加快推进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建设经营主体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根据“共富驿站”和“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等标准建设,并面向全市各快递物流企业全面开放使用的快递进村服务网点的建设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

1.按照浙江省快递进村“共富驿站”星级评价办法、“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标准建设运营,有5个快递品牌入驻使用,且提供2项便民服务的快递进村服务网点,经验收后给予补助3000元/个。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快递品牌,增加150元补助标准,或每增加1项便民服务功能,增加100元补助标准,最高补助4000元/个。

2.列入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综合性服务站点(包括“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以及经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符合五星级标准的“共富驿站”,给予相应补助,其中:“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补助10000元/个、“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补助5000元/个,五星级“共富驿站”补助5000元/个。

3.补助资金分3年拨付,第一年补助30%、第二年补助30%、第三年补助40%,期间如有站点未正常运营或与原建设标准不符等情况的,将不予补助。

4.同一站点在申报享受低档补助后,如达到提档补助情况,经建设经营主体申报后给予补差。

三、补助流程

(一)建设验收。各建设经营主体在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

(二)填报补助。对验收通过的快递进村服务网点,由各建设经营主体填报《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

(三)资金拨付。对符合建设补助要求的快递进村服务网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2


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建设补助申报表


建设运营主体


申报网点


建设类型


所在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网点建设

基本情况

1.建设周期:   年  月-     年   月

2.运营时间:

3.建设投资:

4.建设运营内容:

5.申请补助资金数额:

我公司郑重承诺:该快递进村服务网点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并面向全市各快递物流企业全面开放使用。


法人代表(负责人):

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意 见


市财政局

意 见



附件3


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

运行绩效评价资金奖励办法


为建立完善快递进村服务运行激励机制,强化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和企业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我市快递进村服务运行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和企业。

二、考核内容

对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和企业涉及的收发件数量、配送用时、满意度、安全规范等4项内容进行考核,具体见《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运行绩效评价考核表》(附后),今后还将根据服务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赋分。每年12月底前,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纳入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管理的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和企业进行考核,主要以信息平台统计数据为基础,结合日常检查和实地测评,对各网点和企业进行考核赋分。

(二)下发补助。考核完成后,对符合补助标准的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和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拨付奖励资金。

四、考核奖励标准

1.快递进村服务网点根据所在一类、二类、三类乡镇(街道)区域内,分别进行年度服务运行绩效考核,其中:

综合排名本区域前20%且得分90分以上的站点评为A类,一类乡镇(街道)的A类站点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类乡镇(街道)的A类站点一次性奖励4000元,三类乡镇(街道)的A类站点一次性奖励5000元;

综合排名本区域20%-50%且得分80分以上的站点评为B类,一类乡镇(街道)的B类站点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类乡镇(街道)的B类站点一次性奖励3000元,三类乡镇(街道)的B类站点一次性奖励4000元;

综合排名本区域50%-80%且得分70分以上的站点评为C类,一类乡镇(街道)的C类站点一次性奖励1000元,二类乡镇(街道)的C类站点一次性奖励2000元,三类乡镇(街道)的C类站点一次性奖励3000元;

综合排名本区域后20%或得分低于70分,以及年内存在违法违规处罚案件和责任事故的站点评为D类,不予奖励。

对连续2年综合排名本区域后20%或得分低于70分的站点,建立考核退出机制,并按相关规定遴选新的站点填补。

2.纳入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信息平台管理的快递进村服务企业,年度总收发件数量排名前三位,且无违法违规处罚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8万、5万元。

3.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快递进村服务网点,参照村邮站运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对考核达标的站点予以额外单独奖励,其中:一类乡镇(街道)的站点一次性奖励300元,二类乡镇(街道)的站点一次性奖励400元,三类乡镇(街道)的站点一次性奖励500元。 

4.一类乡镇(街道):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贺村镇;二类乡镇(街道):上余镇、四都镇、新塘边镇、凤林镇、峡口镇、石门镇;三类乡镇(街道):大陈乡、碗窑乡、坛石镇、大桥镇、保安乡、廿八都镇、长台镇、张村乡、塘源口乡。



附件4


江山市快递进村服务网点运行绩效评价考核表

网点:               负责人:               考核年度: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分值

得分

备   注

收发件数

根据信息平台统计收发件数,每30件加1分;

40



配送用时

未及时投递致使快递积压、延误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0



满意度

邮政管理部门受理的用户投诉,经查实确属网点服务质量有责投诉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15



安全规范

安全规范落实不到位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如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取消该网点年度考核资格。

25



合计

100




考核人: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