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56H/2023-15501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锦瑞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土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通贤村道塘山28-8号等
建设单位:江山市锦瑞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山市锦瑞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贺村镇通贤村道塘山28-8号等,现由于企业发展,拟利用自有土地,新建一栋厂房、一栋综合楼,建设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土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已报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304-330881-07-02-800510 )。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搅拌机工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水泥筒仓粉尘: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粉尘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装卸工位处、配料工序、堆场采用喷雾除尘。 一般固废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沉淀池沉渣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及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