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25XD/2023-15550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关: 江山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10-13
发文字号: 江司发〔2023〕2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衢普法发〔2023〕4号),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20日,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正式考试。

二、考试对象

江山市市管领导干部、机关(乡镇、街道)公务员及事业干部。其中55周岁以上免考(含55周岁,以1968年12月1日为基准)。

三、考试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内法规;

(三)国家法律;

(四)党内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五)衢州市地方性法规。

四、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考试及线下飞行抽测,届时衢州将随机抽取3个乡镇(街道)、2个部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进行线下考试。

10月18日至20日,各单位确定1名系统管理员,登录江山市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系统,访问“单位管理员登录”并按照要求将本单位应考名单录入考试系统。

10月23日至11月3日,参考人员按照具体操作方法,登录江山市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系统,访问“学员登录”进行考试。

试题试卷总分100分,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90分以上为合格。其他人员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位参考人员有3次考试机会,以最高成绩为准。

五、考试要求

(一)严格部署落实。各参考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考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各参考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精密部署,认真抓好本次考试工作。

(二)确保全员参与。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参考率、合格率要求达到98%以上。对不达标的单位将根据《2023年度法治江山建设考核评价细则》进行扣分。

(三)及时反馈信息。不能开展网上考试的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司法局说明理由。考试结束后,市司法局将对各单位参考人员的参考率以及成绩予以统计并及时公布。


江山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