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3-15537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上余镇 | 成文日期: | 2023-10-19 |
发文字号: | 上政〔2023〕9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HJSD99D-2023-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上余镇对2023年8月30日之前本单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继续有效的3件,失效的17件。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继续有效的上余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上余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本单位2023年8月30日之前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