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219/2022-15504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2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7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844万元提前下达给相关乡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美丽城镇建设有关的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请结合美丽城镇建设要求,将资金统筹用于亮点突出工程,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二、资金根据江山市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进行补助,但对建设内容已经列入其他财政奖补的项目,不予重复奖补。
三、各相关乡镇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招标、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项目完成后由市美镇办组织市住建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请加强项目监管,确保资金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同时,认真做好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准备工作。根据中央及省有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江山市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资金分配明细表
江山市财政局 江山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专班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江山市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责任单位 或实施主体 | 计划投资 金额 | 本次 补助金额 |
1 | 石门镇美丽城镇综合整治配套工程老街立面整治项目 | 对葛山自然村周边房屋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 | 石门镇 | 120 | 344 |
2 | 石门镇美丽城镇综合整治配套工程-集镇沿街绿化提升工程 | 集镇沿街人行道树种植 | 石门镇 | 20 | |
江山市石门镇镇南区块临时道路排污工程 | 铺设排污管道 | 石门镇 | 20 | ||
4 | 石门镇美丽城镇建设规划设计费 | 石门镇美丽城镇建设规划设计费 | 石门镇 | 30 | |
5 | 石门镇集镇建节点提升工程 | 集镇范围重要节点提绿化提升 | 石门镇 | 65 | |
6 | 石门镇界牌示范民宿打造工程 | 界牌民宿集聚区景观打造 | 石门镇 | 120 | |
7 | 石门镇江郞山居入口改造工程 | 江郎山居入口景观改造提升 | 石门镇 | 25 | |
8 | 石门镇江山如画景观雕塑打造工程 | 江山如画景观雕塑打造工程 | 石门镇 | 30 | |
9 | 峡口镇枫石村沿溪绿地绿化工程 | 国道G205与高速连接线、镇政府前绿地绿化、节点改造 | 峡口镇 | 305.91 | 500 |
10 | 峡口镇国道G205与高速连接线绿地绿化工程2标段 | 国道G205与高速连接线绿地绿化、节点改造 | 峡口镇 | 258.3 | |
11 | 峡口镇国道G205与高速连接线、镇政府前绿地绿化工程Ⅰ标段 | 枫石村沿溪绿地绿化、节点改造 | 峡口镇 | 235.48 | |
合计 | 1229.69 | 8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