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1XL/2023-12708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1-13

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江山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执法工作重点,结合行业实际先后开展了一系列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业专项整治及执法评议等行动,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圆满完成2022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2年度,江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承办行政处罚案件,共查处违法案件795件(其中:公路管理600件、道路运输193件、交通工程2件;一般程序 655件,简易程序140件),共计罚款 739.57万元,办案数、罚款额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55%、180%。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承办各类事项7829件,其中行政许可件,准予许可585件;其他等服务事项7244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全年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执法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

自省、衢州、江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以来,我局就一直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首先抓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队班子为成员。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法制审核部门,并确定了法制审核工作的具体人员。其次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流程和规范,明确各岗位职责,责任到岗到人,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过失,使依法行政考核管理落到实处。

(二)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2022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执法装备等陆续到位,执法队整合了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的执法力量,职责划分更加明确,执法力量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执法队通过集中培训、分组座谈等形式,统一学习互联网+执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业务知识培训10余次,通过学习培训,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交通执法队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执法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标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执法程序、执法仪使用、证据保存、执法用语、执法忌语、执法人员形象以及法律文书等进行了规范。

(三)严抓疫情防控,抗疫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防疫政策。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防控,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我局按上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防疫政策,同时安排专人利用联网联控系统来监督落实情况,巡查人员在各车站驻站管理,确保企业切实有效落实防疫政策。二是落实运营公交车、出租车、公共自行车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与必要的民生出行兼顾。三是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全员上阵,24小时坚守各疫情防控卡点,以最强的执行力、战斗力和责任心为我市新冠肺炎防疫作出贡献力量。

(四)强化执法检查,加大行业整治力度

2022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856人次,执法车辆2794车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行政许可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执法行动,通过行政执法来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秩序,为交通运输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强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开展站点治超和流动治超,路面治超和源头治理,传统治超和科技治超,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路警联合治超。全年共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813辆次,“百吨王”2辆,卸载货物24893吨,割除高栏板、恢复外廓尺寸至行驶证登记状态车辆186辆。二是加强非法营运整治力度。通过数字打非、开展设卡、突击检查的方式不定期的开展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共查处无证经营、非法网约车20辆,罚款20万元。三是加强路域环境监管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开展公路日常巡查的方式,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建筑控制区全面监管,继续深入推进“两路两侧‘三化一平’”行动,全年共发现和处置公路安全隐患900余起,拆除非公路标牌457块,清理公路附属设施悬挂230起,校正、修复标志牌36块,清理占道乱摆摊78起,清理公路堆积物9230平方米。四是推广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告知承诺制等柔性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清单制度,针对违法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情况,依法制定首违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四类清单”,实施违法行为改正管理机制,今年共查获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告知承诺免予处罚案件 38起。

(五)深化“互联网+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行政执法人员掌上执法开通率、激活率100%,监管事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跨部门监管率100%。我局制定印发了《江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进双随机工作的通知》和《江山市交通运输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制定事项清单总数9个,随机抽查对象数38个,跨部门联合抽查38个,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28人,共检查企业38家,随机抽查事项覆盖面为100%。双随机结果公示在政务服务网,实现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

简政放权,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

始终紧扣“服务”这一主题,主动对接企业,服务群众,将事前指导工作落实到位。按照“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并审批、一个批件”的模式,实施“多合一”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全面实施各类事项同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尽可能以电子材料替代纸质材料,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2.0平台的应用,推动“浙政钉”掌上办公平台落地应用。加大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亮证核验应用效能。今年共去企业开展推广电子证照服务500多人次,全市电子证照办理3845件,存量办理达到30%以上。

(七)落实三项制度,开展交通运输执法评议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等信息做好事前公示,对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落实全量“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制审核人员,对本年度承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开展执法评议。认真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我局共计抽查执法案卷71宗,其中公路处罚案卷48宗,公路许可案卷5宗,道路运输处罚案卷8宗,道路运输许可案卷10宗共提出问题和意见建议8项,组织评选优秀案卷(超限超载案卷)2个。

(八)强化安全管理,保障行业安全稳定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厂矿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源头宣传,提升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公路安全隐患点。主要包括防撞护栏板与强制减速带的损坏与缺失、路基缺口、标志标线损坏与缺失、各类公路病害等,并及时将线路桩号及存在的问题向养护等部门反映,消除隐患。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我市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检查,查漏补缺,严防事故发生。三是切实做好保通保畅和三防工作。对重要干线公路、车站等采取定人、定路段管理制度,落实好水毁路段和其他影响道路畅通的应急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路交通秩序。

加大设施投入,改善执法装备水平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争取并实施了交通执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含205国道江山超限运输检测站迁建、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数字执法监管平台等3个子项目)、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等项目,其中:205国道江山超限运输检测站迁建项目,投资1200多万元,现已进场施工,工程进度50%;严格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觉形象建设标准》,投资160余万元完成队机关及峡口中队、贺村中队基层站所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并顺利通过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060万元,将分二期建设,其中第一期布点江广线苗青头路段、淤八线东亭村路段;第二期布点双江线衢江交界路段、水张线长安坂路段、江青线大桥村路段,两期项目均已进入扫尾阶段,预计2023年1月中旬完成竣工验收。

三、存在问题

一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与公航运中心相关职责边界还需进一步理清。二是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三是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处罚率低,占全年公路治超案件不足10%。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为主线,通过开展讲座、知识竞赛、业务培训的等学习方式,进一步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的政治素养、执法素质、执法水平、办案能力,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形象。

(二)提高执法科技化水平。以科学技术为抓手,结合当前实际,建立和完善公路执法科技化水平。在全市主干道等重点路段设置非现场执法系统,通过非现场执法取证,解决传统执法的弊端,全天候24小时执法,从而全面降低市域超限超载运输率。

(三)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及“掌上执法”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四)加强执法力度。针对当前交通执法存在的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区域合作、加大执法密度、加强执法力度等措施,全面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以省厅正式下文的《交通运输基层站所基础设施标准》、《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工作职责》为指引,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健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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