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604H/2022-15501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文机关: | 四都镇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发文字号: | 四政发〔2022〕48号 |
镇机关各平台(办公室)、各行政村:
为扎实推行四都镇林长制工作,推动各村履行职责,建立共建共享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长效机制,保障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四都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四委发〔202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考核原则
(一)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林长制考核与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注重工作考核与目标体系考核内容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绩。充分发挥考核在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调动各村推进林长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反映各村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实际成效,营造争先创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考核内容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方案的出台、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与责任落实、相关制度的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森林资源巡查、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涉林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四、考核办法
(一)实施主体
考核在镇级林长领导下,由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林长办”)组织实施。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各村自评,验收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验阅资料和参考市林长办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等形式进行。
镇林长办对各村全面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追究相应责任。
(三)评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当年11月上旬,各村完成自考自评,于当年11月中旬将自考自评报告上报镇林长办;当年11月下旬镇林长办完成村级考核。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由镇林长办按程序上报镇级林长审定后通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作为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年终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不合格的村,在结果通报后5个工作日内,由村级林长向镇级林长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整改措施及期限。
五、考核指标
(一)重点工作考核(50分)
1. 组织体系与机构设置情况(15分)
(1)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设立“一林一员”管护机制,明确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名单及巡护林带区域。(5分)
(2)完善责任机制。明确村级林长及护林员职责范围。(5分)
(3)人员配备情况。专人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配备相关工作人员。(5分)
2. 制度建设落实情况(35分)
(1)落实镇林长会议、信息报送、护林巡查、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督查。林长会议缺失扣1分、信息报送不及时扣1分。(4分)
(2)落实林长制档案建设。档案真实准确完整,管理规范。(4分)
(3)落实林长制公示牌维护。公示牌无破损、无遮挡、信息及时更新替换。(4分)
(4)落实林长建议、意见报送制度。拓展收集建议渠道,及时将本村林长制落实情况、推进进展、所遇问题、群众建议及意见报送至镇林长办。(4分)
(5)落实林长制政策及相关内容宣传制度。配合镇林长制办公室,采用大喇叭、电子屏等多种方式,积极、长效宣传林长制相关政策内容,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同时,每月开展林长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4分)
(6)落实林长巡林护林通报制度。配合镇林长办,对各级林长的巡护林带范围、距离、时间、巡查次数等进行统计。村级林长每月巡林2次及以上,巡林过程中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解决,并报镇林长制办公室。(15分)
(二)目标责任考核(50分)
1. 保护性指标(35分)
(1)森林覆盖率(5分)
确保辖区内森林覆盖率稳定在目标值以上的得10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林带养护情况(5分)
对辖区内新植、补植林带进行养护。树木养护良好、林带整洁的,得5分。出现林带内垃圾堆放、灌水不及时等养护不到位情况,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森林防火(10分)
森林防火工作完成情况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得10分。发生秸秆焚烧等具有火灾隐患的焚烧事件,每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4)野生动植物保护(5分)
辖区内发生名木古树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未及时抢救导致死亡的,每发生一株,扣1分,扣完为止;因野猪危害防控不到位,造成群众信访事件发生的,每出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5)有害生物防治(10分)
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落实得4分,未落实不得分;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率等指标均在可控范围内得4分,没有完成任务不得分,每出现一起阻拦除治施工作业并影响作业进度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木或其制品的非法调运、加工、经营和使用的得2分,每出现一起非法案件此项不得分;监测工作不到位,或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疫情的,扣1分。
2. 建设性目标(15分)
(1)绿化造林(5分)
完成下达的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任务和国家造林任务,完成率达100% 的得5分,每减少10% 扣1分。
(2)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5分)
完成下达的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任务,任务完成率达100% 的得5分,每减少10% 扣1分,扣完为止。
(3)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5分)
确保中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无障碍施工,每出现一起影响作业进度的情况扣1分。
(三)其他
1. 辖区内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重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等重大涉林案件的,对应考核指标得0分。
2. 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批评、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总分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