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481/2023-12698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1-11

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春节前后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当前临近岁末,风干物燥、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增多,同时寒假春节人员流动频繁,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期末及假日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各级各部门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寒假春节前后的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夯实工作职责

各校要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坚持“安全无小事”,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各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突出问题亲自解决,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

二、深化排查整治

要针对冬春季节、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试行)》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认真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卫生、极端天气、在建工程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实行全面梳理,召集专项人员,组织专题会议,详分析细研判,做好分级分类整治。对于一般性安全隐患要做到即知即改,即查即改。对于存在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做到及时整改的,要落实应急性防护,做到限期整改,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隐患闭环成果清单。

三、突出几项重点

1.疫情防控宣教。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疫情防控重大调整政策,倡导师生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以班队(团)课、倡议书等形式,在学生离校前认真开展一次防疫集中宣传教育。各校要针对“两节”和寒假不同时段,分门别类做好师生留校或离校的登记管理,制定离校师生信息台账,确保师生安全有序流动。寒假期间,自觉做到少外出、不扎堆、不聚集,避免非必要的社交活动,做到出门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各校要鼓励并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加强免疫接种,加快构建校园人群的免疫屏障。

2.保障交通安全。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寒假期间要定期向家长做好预警,提醒师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尽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时要加强个人防疫防护,严防乘骑电瓶车未佩戴头盔情况。教育学生严禁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等“三无”车辆,非营运车辆,拖拉机、三轮车等货运车辆,人货并载车辆,超载车辆等。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瓶车,乘、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严禁违规驾乘及其他危险交通行为。学生居家交通岀行,必须经家长同意知晓。要确保教职员工淘汰非标电动车,不骑非标电动车上路,倡导家长淘汰非标电动车。

3.谨防网络诈骗。各校要继续严格落实《江山市教育局“无诈校园”建设工作方案》和衢州市教育系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上部署的六项负面清单工作要求,做好假期电信网络防诈骗工作。要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断增强师生识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要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不侥幸、不轻信、不乱点、不贪图便宜小利、不涉足风险博弈,防范各类网络诈骗。非实名制QQ、微信等通讯信息要多方核实,未经核实(电话语音、实时视频)真实信息前不借钱、不转账、不支付。做好假期学生居家上网的指导和宣传,引导家长有效监督学生网络使用,做到支付平台设置支付密码,不轻易让孩子知晓,不绑定信用卡、大额储蓄卡,减小被骗风险。学生网络购物,要由家长代劳,严防线下交易,确保不上当受骗。

4.做好消防安全。要深入开展楼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严禁在楼道、走廊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逃生通道畅通。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教学、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取暖,提醒师生注意寒假期间居家用火用电安全,做到各类电器人离电断。对校园配电房、教学楼、宿舍楼及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电线老化及负载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衢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阅读《致学生家长消防安全的一封信》并签订责任书。

5.关注三类异常。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特异体质、心理异常和行为异常等三大类学生的排查建档工作。学期结束前以及春节假期要加强该类特殊群体学生(以及学困生)的关爱与帮扶,加强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与干预,制定心理高危学生的干预方案,做到内容详细,操作性强,责任明确。学校要加强预警机制建设,落实首悉责任制和异常学生的动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干预、早整治。要提升家校协同成效,有针对性的对特殊家庭、特异家长开展排忧解困工作;加强家校信息通报机制和必要的村、社网格联络机制建设,做好异常学生在校、居家表现及时掌控,营造良好的家校共育氛围。要做好党组织、行政、工会对特异教师的关爱帮扶工作,对重点对象(师生)要做好领导干部、党员结对,落实导师制,切实提高帮扶成效。

6.增强品行教育。各校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学生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暴力等不良影视作品、书刊等,不沉溺于虚拟空间、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低俗小说等不健康网络内容。师生要做到文明上网,严禁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教育学生拒绝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对校外不良青年的诱骗要坚决抵制,在受到威胁、恐吓时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报告。要指导家长切实担负起寒假期间学生居家安全的监管责任,加强陪同陪护,尽最大可能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四、加强师生教育

要落实“学校放假安全不放假”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校长(书记)、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员、班主任、教师责任,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常态化的开展各类安全宣传和教育。各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全校集会、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家长会、告家长书、新媒体平台等方式途径,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提醒,有针对性发布安全提示,强化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应对能力。要在寒假学生离校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交通安全、网络诈骗、极端天气等重点领域,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属地公安(交警)等进校宣讲的方式,强化宣传教育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家长的监护人意识和责任,提醒家长寒假、春节期间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增加与子女的陪伴交流,确保孩子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学生不参加危险的活动和游戏,严禁野外用火,注意居家用火用电安全。落实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要求,教育师生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导绿色、环保、文明的过节方式。

五、规范值班值守

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巡查(值班人员要求根据上级部门文件通知,及时做动态调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自离岗。要严格门卫管理,有效使用报警装置,严防闲杂人员入校玩耍滋事、入室盗窃破坏等,确保学校设施设备、财产不受损失。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同时在30分钟内做好电话口头逐级上报和1小时内浙政钉书面上报,不得虚报、迟报、漏报或瞒报。


附件:1.2023年寒假春节前后校园安全工作清单附件1:2023年寒假春节前后校园安全工作清单 .doc

   2.《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浙江省教育厅致学生家长消防安全的一封信》附件2:《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浙江省教育厅致学生家长消防安全的一封信》.doc



江山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