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21Y/2022-15197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发文机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9-07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目录

 

一、概况...................................................................................................................(1-4)

(一)部门职责..................................................................................................(1-2)

(二)机构设置..................................................................................................(3-4)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0-1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1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3-14)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4)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4-23)

四、名词解释........................................................................................................(23-26)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相关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部门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市烈士和外国在江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利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部门包括:

1.江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 江山市双拥工作服务中心(江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烈士纪念馆)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优抚安置军休科3个科室和两个下属事业部门。核定编制8名(行政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8人,编外用工3人。

江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

江山市双拥工作服务中心(江山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烈士纪念馆)核定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582.5万元,支出总计6582.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973.78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在职人员正常级别升级、社保接续、义务兵父母体检等项目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82.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7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7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52万元,占收入合计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7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67万元,占7.54%;项目支出6082.3万元,占92.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78.98万元,支出总计6578.9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973.78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在职人员正常级别升级、社保接续、义务兵父母体检等项目的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7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6%,主要原因是服务体系建设、烈士纪念设施等项目分年实施。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3.78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在职人员正常级别升级、社保接续、义务兵父母体检等项目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8.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06.4万元,占97.37%;卫生健康(类)支出122.89元,占1.86%;住房保障(类)支出49.72万元,占0.7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09.1万元,支出决算为657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6%,主要原因是服务体系建设、烈士纪念设施等项目分年实施。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7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96万元,支出决算为2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47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时在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在乡镇中反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5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死亡抚恤对象来统筹安排。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1599.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人数进行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7.4万元,支出决算为6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9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退役士兵人员实际情况进行资金统筹安排。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1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73.19万元,支出决算为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选择复学人数明显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分年度实施。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1.26万元,支出决算为40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在职人员正常级别升级。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化优抚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4万元,支出决算为3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安置服务管理能力建设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优抚人员实际进行资金发放。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5.13万元,支出决算为4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公积金基数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5.77万元、津贴补贴43.92万元、奖金149.22万元、绩效工资54.65万元,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万元,住房公积金66.26万元,医疗费8.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6万元。

公用经费4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5万元、印刷费1.35万元、咨询费0.66万元,物业管理费0.43万元,培训费1.2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3.17万元,邮电费3.4万元,差旅费7.44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9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福利费3.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枫桥式”服务站建设参观学习及培训业务招待费增加。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占106.6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枫桥式”服务站建设参观学习及培训业务招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和预算数都为零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和预算数都为零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和预算数都为零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和预算数都为零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部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6%。主要用于接待枫桥式服务站创建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枫桥式”服务站建设参观学习及培训业务招待费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3团组,累计38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枫桥式”服务站建设参观学习及培训业务招待费,接待23团组,38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压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所属各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608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退役军人安置保障金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安置费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82.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退役军人安置保障金项目”、“企业退休军转干安置费项目”等项目由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确保了退役军人安置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促进退役军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精准化发展。服务对象退役军人满意度较高,干部群众满意度较高,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得以实现。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退役军人安置保障金及企业退休军转干安置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退役军人安置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7.31万元,执行数为19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补助军队离退干部5人,无军籍职工9人,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人数10人,保障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训率和培训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二是效益指标: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人员各项待遇,保障“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两个待遇不降低,提升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能力,强化安排工作退役士官教育管理效果显著。三是满意度指标: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以及无军籍职工均比较满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本部门预算项目分类不够明确,预算会计核算还不够规范,各类指标设置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等。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预算科目,细化各类指标。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退役安置补助经费

填报人及电话

吕素君18921602803

中央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地方主管部门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实施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97.31

197.31

100.00%

其中:中央补助

129.3

129.3

100.00%

地方资金

19

19

100.00%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49.01

49.01

100.00%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通过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军队转业干部的岗位适应能力。                                                                                                                                                                                                                                                                                                                                                                                                                                                                              目标2:通过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保障各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目标1: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和部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提高军转干部岗位适应能力,帮助军转干部转变角色,更快更好地投入经济社会建设大潮。                                                                                                                                                                                                                                                                                                                                                                                                                                                                                目标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开展。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参加适应性培训的军队转业人数

当年安置的军转干部人数

4人


参加适应性培训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率

100%

100%


领取退役金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

根据各地决算数据

15人


质量指标

培训合格率

>95%

100%


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比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经费及时拨付率

100%

100%


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前完成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前完成


军队转业干部专业培训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上岗前完成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上岗前完成


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上岗后完成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上岗后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岗位适应能力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提升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能力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满意度

≥95%

≥95%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满意度

≥95%

≥9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部门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部门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63.93万元,执行数为426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2021年优抚补助人数4551人,享受优抚补助覆盖面比率达100%,经费下拨率达100%。二是效益指标:优抚对象生活改善情况、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抚慰烈士遗属,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效果显著。三是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度大于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改善情况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情况。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负责人及电话

吕素君18921602803

中央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资金使用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263.93

4263.93

10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2156.47

2156.47

100.00%

地方资金

2107.46

2107.46

10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发放各项抚恤补助资金,确保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通过发放烈士褒扬金,充分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抚慰烈士遗属,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

通过落实优抚法规政策规定,足额划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足额配套地方资金,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和国家每年调标调整抚恤补助标准,确保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划拨烈士褒扬金,保障烈士遗属生活、抚慰烈士家属,传承烈士精神。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保障优抚对象人数

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

4551人


领取烈士褒扬金遗属人数

年度评定备案烈士人数

0人


经费下拨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对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

100%

100%


时效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下拨时间

2021年底前

2021年底前


烈士褒扬金下拨时间

2021年底前

2021年底前


成本指标

烈士褒扬金下拨标准

烈士牺牲时的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烈士牺牲时的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优抚对象生活改善情况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抚慰烈士遗属,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

≥9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部门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部门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部门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退役军人安置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项目基本概况

退役军人安置保障金项目主要包含军队离退休干部补助、无军籍职工补助、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人,保障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训率和培训合格等方面。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退役军人安置保障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7.31万元,执行数为19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补助军队离退干部5人,无军籍职工9人,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人数21人,保障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训率和培训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二是效益指标: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人员各项待遇,保障“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两个待遇不降低,提升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能力,强化安排工作退役士官教育管理效果显著。三是满意度指标: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以及无军籍职工均比较满意。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本部门预算项目分类不够明确;二是预算会计核算还不够规范,各类指标设置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等。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预算科目;二是结合退役军的需要,不断细化各类指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部门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部门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部门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填列事业部门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部门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离退休(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民政局划转我局的相关专项经费支出,包括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学历应征入伍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政策性安置及部分下岗志愿兵、伤残军人的公益性岗位帮扶。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局机关行政部门的运行经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拥军优属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专项经费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附件3:江山市部门评价报告.docx附件2:(部门)2021年退役军优事务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附件1:(部门)2021年退役军优事务局决算公开表.xls附件5: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绩效评价.xls附件4: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绩效评价.xls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