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56H/2022-15175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9-02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4)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4)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2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2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

四、名词解释.......................................... .............................................................( 15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负责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和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及相关政策,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组织协调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担核事故场外应急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和市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承担国家生态监测网等相关工作。

9.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相关制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整改工作。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2.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优化生态环境部门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衢州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主要职责:受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行使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所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信息中心等2个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衢州市江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671.91万元,支出总计6,671.9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1829.73万元,增长37.79%。主要原因是:增加江山港生态修复环保专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48.6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2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23.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99.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5.91万元,占收入合计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44万元,占20.87%;项目支出5,180.66万元,占79.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22.71万元,支出总计6,522.71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921.31万元,增长41.75%。主要原因是增加江山港生态修复环保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85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年初预算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94.73万元,增长53.32%。主要原因是:增加江山港生态修复环保专项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3.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17万元,占1.68%;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5,772.73万元,占95.84%;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49.23万元,占2.4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52.37万元,支出决算为6,02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1%,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年初预算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差异。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31万元,支出决算为6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干部年内退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6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干部年内退休。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85.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单位新进人员预算。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验室改造资金结转到下年使用。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3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实际安排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97.80万元,支出决算为51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年初预算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差异。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0.36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干部年内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7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3%。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3.43万元,下降25.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监测事权上收,环境自动站和智慧环保运行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499.57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1万元,支出决算为49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监测事权上收,环境自动站和智慧环保运行费减少。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1万元,支出决算为49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监测事权上收,环境自动站和智慧环保运行费减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56万元,支出决算为3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84.9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追加预算更新一辆公务用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两年都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占88.2%,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9.09万元,增长132.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更新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占11.8%,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07万元,下降19.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完成预算的223.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追加预算更新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9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追加预算更新一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经批准更新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支出。主要用于环境执法队和生态环境监测站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5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80.76%。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累计57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公务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公务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公务接待,接待72批次,累计57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2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中餐补助由人员经费调整至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度增加52.87万元,增长4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新增5名干部,中餐补助由人员经费调整至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3.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7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4.2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1.5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8.4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465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监察能力建设、监测能力建设、环境自动站和智慧环保运行费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99.5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污染治理”“监察能力建设”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5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9.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没有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企业的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监测站”等2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5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9.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没有部门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污染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97.8万元,执行数为4413.59万元,完成预算的80.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利于加快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二是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补助力度,促进我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监察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万元,执行数为101.25万元,完成预算的88.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单位的执法能力建设;二是有效控制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法装备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单位执法装备更新;二是补齐执法短板,进一步加强单位执法能力建设。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污染治理及监察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污染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利于加快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二是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监察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单位的执法能力建设;二是有效控制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发生。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