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3481/2022-15221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9-15
发文字号: 江教 〔2022〕60号

关于印发《江山市教育系统专家评委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直属单位、市属学校、督学中心:

现将《江山市教育系统专家评委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校要认真学习,按要求做好专家评委的选拔推荐工作,并填写《(单位)2022评审专家模板》,于9月23日前发送电子版至jjedursk@163.com。联系人:祝方爱,联系电话:4965213。


附件:(单位)2022年评审专家模板


江山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4日


江山市教育系统专家评委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招聘及各类评优评先制度,加强专家评委的管理,提高评审质量,确保职评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打造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水平高、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的评审专家队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和衢州市、江山市教育系统阳光人事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条件

1.具有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小学、幼儿园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中学要求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在编人员。优秀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或中职专业课教师或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地方课程、综合实践等短线学科教师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身体健康,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处事公正、责任心强,群众公认度高。

3.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正高级教师、衢州市名师、教研员等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名额分配

1.中学评委:高中段(含职高)学校每个学科推荐3-6人;初中段学校每个学科推荐2-5人;教研室原则上各学段各学科各推荐1人。

2.小学评委:城区小学(含幼儿园)每个学科推荐2-5人,其它法人单位小学每个学科各推荐1-3人;教研室原则上各学科各推荐1人。

3.班主任系列:按本校实际情况,推荐合适的专家评委人选,原则上每校推荐2-4人,无合适也可不推荐。

4.德育系列:按本校实际情况,推荐合适的评委人选,原则上每校推荐2-4人,无合适也可不推荐。

5.教育管理系列:从直属单位、市属学校、督学中心、各法人单位小学(幼儿园)优秀管理人员中推荐1-2人,无合适也可不推荐。

三、入库程序

1.资格初审。各校根据资格条件和推荐指标对拟推荐的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学校主要负责人把关,力求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2.组织审定。在各校(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由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和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联审,报局党委审定。

四、适用范围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招聘、各类评优等。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定期更新制度。因工作变动和实际需要,专家评委库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装订成册后由局组织人事科专人统一保管。

2.明确回避申报制度。如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与申报人或申报人所在部门间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评审(推荐)的利益关系的,须在参加评审(推荐)会议前主动提出回避。

3.严格评审保密规定。在进入评审前要与牵头科室(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不得向外泄露评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不得泄露评委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不对外接受任何有关评审(推荐)情况的查询等信息。

4.严肃评审现场纪律。不得私自将申报人的补充材料带进评审(推荐)会议现场。会议期间,评委不得直接通知申报人补充材料和接收申报人的补充材料。未经评委会主任批准,不得翻阅与自己工作范围无关的工作材料,评审(推荐)结束后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现场。无论担任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评审(推荐)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5.确保公平公正准确。在开展评审(推荐)工作中,要严格履行专家评委职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投好每一票,不投人情票、关系票、交易票,不得借机打击报复申报人。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外地专家评委或适量外聘专家评委进行评审。

6.实施过程立体监督。实施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的流程监督;聘请行风监督员的现场监督;全程摄像、留音留影的倒查监督;专人负责现场信息、感言采集,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宣传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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