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1330881147875506L/2022-151706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烟草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1 |
因经营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的卷烟零售户周金水等两户(详见附表)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已在2022年8月31日到期,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我局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 项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现依法作出注销卷烟零售户周金水等两户(详见附表)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决定。
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之日起,被许可人卷烟零售户祝周金水等两户等三户(详见江烟专注告字[2022]第4号附表)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声明作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
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字号)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1 | 江山市仙姐副食品店 | 周金水 |
2 | 江山市新塘边镇江星饭店 | 姜善余 |
江山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