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9359X3/2022-150773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发文机关: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2-07-08
发文字号: 江文旅〔2022〕47号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涉旅政策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要求,为做好相关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我市旅游团队入住的推荐酒店、列入“全球免费游衢州”名单的景区。可根据2022年5月、6月、7月(疫情期间为政府承担隔离任务的时间段除外)的实际累计用电、用水、用气费用的10%,申报一次性补助;

(二)我市旅行社。可根据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至2022年3月、4月、5月仍在岗的导游人数,按500元/人*月申请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1.江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涉旅政策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承诺书(见附件2);

(二)针对性材料:根据《江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涉旅政策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提供相应条款针对性申报材料(见附件3);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审核流程

(一)申报时间:1.符合落实用电、用水、用气补助条件的,于2022年8月3日起进行申报,至9月3日截止;2.符合支持旅行社度过困难期条件的,于2022年7月5日起进行申报,至7月20日截止;

(二)审核流程:1.政策性审核。自申报截止日起,由市文旅局负责进行政策性审核。2.规范性审查。市文旅局在受理申报材料的同时,将以工作函的形式将涉及企业名单(含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送给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申报享受政策年度期限内,是否存在环境污染、偷税、恶意欠缴税费、违法用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同步规范性审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批次的规范性审查工作并根据自身审查职责出具纸质规范性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3.第三方审计。涉及到需依据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定的,由市文旅局依照相关程序会同中介机构,按照企业申报补助内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依据审计报告出具有明确补助金额的审核意见。

(三)审定兑现:市文旅局根据审核结果及规范性审查意见,会同财政局进行联合审议,其后拟定涉企政策补助说明并报送给市政府。市政府审定通过后,市文旅局会同财政部门,并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财政制度,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四、申报要求

各有关单位应据实报送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相关主管部门将取消其当年所有补助奖励申报资格;对于骗取补助奖励资金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相关主管部门、财政局除追回其已取得的补助奖励资金外,取消其五年内各类财政补助奖励申报资格。

附件:1.江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涉旅政策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3.江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涉旅政策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4.江山市旅游团队入住推荐酒店名单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