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219/2022-15148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9 |
根据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江山市住建局牵头拟制了《江山市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8月29日至9月28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山市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公用事业科),并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王女士 0570-4962678 (移动短号:615098)
邮箱:8611750@qq.com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江山市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