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735D/2022-15037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7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市委决定:
姜剑宏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徐欣然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免去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洪军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
徐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职务;
蔡灵芬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免去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刘兵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免去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徐娟芳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兼任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俏斌同志任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周非雁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局务会议成员,免去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职务;
徐正军同志任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正科级巡察专员职务;
王明辉同志任市工商业联合会党委委员;
陈新华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汪立中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赵卫国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徐青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档案馆馆长、馆务会议成员,市委史志研究室主任职务;
戴炜同志任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健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免去其江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徐以兵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委员、政委职务;
严献明同志任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坛石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夏靓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副书记职务;
刘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周顺福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廿八都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周江河、王剑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徐明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王峰平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职务;
占江讯、姜建科同志任江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徐惠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市铁路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党组书记,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蒋日土同志任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江山分校党组成员,免去其江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曾轶同志任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务会议成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连根同志任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正科级巡察专员;
张芝华同志任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正科级巡察专员,免去其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职务;
黄日忠同志任虎山街道党工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四都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郑鹤同志任贺村镇党委副书记:周俊玮同志任贺村镇党委委员;
丁日金同志任廿八都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新塘边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
毛江平同志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琚雪萍同志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职务;
姜良善同志的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局务会议成员职务;
应维忠、周中太、施建、毛建华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徐江水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田荣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委员职务;
王俏雁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严然春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市铁路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党组书记职务;
王子法同志的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江山分校党组成员职务;
毛卓献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贺村检察室主任职务;
周正福同志的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务会议成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毛建梅同志的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正科级巡察专员职务;
杨子勋同志的虎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
杨勇同志的贺村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毛方堃同志的长台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江山市委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