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002630137E/2022-150097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
发文机关: | 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发文字号: | 江体〔2022〕15号 |
各科室、体育馆:
根据《浙江省旅游领域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衢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法规预案,江山市体育局结合实际制定《江山市体育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现下发你们,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江山市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江山市体育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体育领域防汛防台工作机制,优化流程,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科学高效做好体育领域防汛防台工作,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旅游领域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衢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衢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衢州市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指导意见》等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一)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局防汛防台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全市体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班子领导担任,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体育馆主要负责人。
(二)局防汛防台工作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应急响应期间防汛防台内外联络、协调、部署等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办公室:负责全市体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协调,手机统计相关防汛防台信息数据报市防指,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防汛防台工作。组织指导高危性体育项目做好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群体科:组织指导群体性赛事活动做好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做好参赛人员安全撤离、转移、安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体育设施管理方做好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培训机构做好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做好人员安全撤离、转移、安置等工作;统计人员撤离、受灾等情况并汇总报局防办;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防汛防台工作。
训竞科:组织指导训竞类赛事活动做好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做好参赛人员安全撤离、转移、安置等工作;统计参赛人员撤离、受灾等情况并汇总报局防办;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防汛防台工作。
体育馆:做好体育馆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组织指导人员撤离、转移、安置等工作;统计人员撤离、受灾等情况并汇总报局防办;按照市防办要求,临时承担受灾人员安置点;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防汛防台工作。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照《衢州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落实好4级应急响应机制。
三、应急响应处置
(一)Ⅳ级应急响应(一般事件)
(1)根据市防汛防台指挥部命令,及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各成员联系相关单位、机构,掌握实情,商议部署防汛防台相关工作,明确相关措施要求;
(3)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要求,收集、报送各类防汛防台信息和数据,掌握全市体育领域防汛防台情况,向上级报送工作动态。
(4)各副组长按照工作分工指导检查各联系区块防汛防台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一是指导做好户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取消较大风险以上的体育户外活动、赛事和项目;对于风险较小的其他体育户外活动,督促活动承办方、场所管理方严格落实防汛防台统一部署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细化活动应急预案,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二是指导做好停业安全工作。指导运动休闲企业、体育培训机构等密切关注天气实况,指导关闭所有高风险和户外水上体育项目,指导较大风险项目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提前组织人员撤离、疏散;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及气象预报,组织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培训机构、健身机构、体育场地设施、运动休闲企业等场所的停业工作。
(5)各科室、体育馆按职责做好相关防汛防台工作。
(二)Ⅲ应急响应(较大事件)
(1)根据市防汛防台指挥部命令,及时启动Ⅲ应急响应,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各成员联系相关单位、机构,掌握实情,商议部署防汛防台相关工作,明确相关措施要求;
(3)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要求,收集、报送各类防汛防台信息和数据,掌握全市体育领域防汛防台情况,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作动态。
(4)各副组长按照工作分工指导检查各联系区块防汛防台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一是指导做好户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取消所有体育户外活动、赛事和项目。二是指导做好停业安全工作。指导运动休闲企业、体育培训机构等密切关注天气实况,指导关闭所有高风险和户外水上体育项目,指导较大风险项目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提前组织人员撤离、疏散;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及气象预报,组织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培训机构、健身机构、体育场地设施、运动休闲企业等场所的停业工作。
(5)各科室、体育馆按职责做好相关防汛防台工作。
(三)Ⅱ应急响应(重大事件)
(1)根据市防汛防台指挥部命令,及时启动Ⅱ应急响应,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各成员联系相关单位、机构,掌握实情,商议部署防汛防台相关工作,明确相关措施要求;
(3)组织应急值班值守,局班子成员在位值班,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要求,收集、报送各类防汛防台信息和数据,掌握全市体育领域防汛防台情况,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作动态。
(4)各副组长按照工作分工指导检查各联系区块防汛防台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一是指导做好户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取消所有体育户外活动、赛事和项目。二是指导做好停业安全工作。指导运动休闲企业、体育培训机构等密切关注天气实况,指导关闭所有高风险和户外水上体育项目,指导较大风险项目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提前组织人员撤离、疏散;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及气象预报,组织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培训机构、健身机构、体育场地设施、运动休闲企业等场所的停业工作。
(5)各科室、体育馆按职责做好相关防汛防台工作。
(四)Ⅰ应急响应(特大事件)
(1)根据市防汛防台指挥部命令,及时启动Ⅱ应急响应,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各成员联系相关单位、机构,掌握实情,商议部署防汛防台相关工作,明确相关措施要求;
(3)组织应急值班值守,局主要领导在位值班,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要求,收集、报送各类防汛防台信息和数据,掌握全市体育领域防汛防台情况,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作动态。
(4)各副组长按照工作分工指导检查各联系区块防汛防台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一是指导做好户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取消所有体育户外活动、赛事和项目。二是指导做好停业安全工作。指导运动休闲企业、体育培训机构等密切关注天气实况,指导关闭所有高风险和户外水上体育项目,指导较大风险项目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提前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做好对滞留人员的安全救助及疏导服务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及气象预报,组织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培训机构、健身机构、体育场地设施、运动休闲企业等场所的停业工作。
(5)各科室、体育馆按职责做好相关防汛防台工作。
四、后续处置
(一)抢险救灾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配合市防汛防台指挥部做好灾后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指导各机构、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人员转移、人员安置等工作。协助公安等部门维护好各类体育场所的抢险救灾秩序等。
(二)善后工作
1.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灾后生产自救和重建工作。
2.做好人员物资转移及各种灾害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掌握综合情况,汇集撰写防汛防台工作信息总结,按照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各科室根据副组长的要求,帮助指导联系机构、企业开展救灾工作。
4.各科室做好本单位的灾后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后重建
各单位要及时筹集救灾物资和资金,全力协助体育企业单位做好重建复产工作,实事求是、客观科学地确定灾害范围和灾害损失,按程序报批后作为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及时通报防汛防台抢险救灾情况。
五、总结评估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征求各行业系统单位对体育防汛防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