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81002630671C/2022-15002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发文机关: | 市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8 |
发文字号: | 江气函〔2022〕3号 |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全力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气象服务领导小组在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中的技术把关、应急叫应、联络沟通作用,现要求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气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按如下规定开展值班守班:
1.应急响应期。衢州市气象局、江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启动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期间,气象台按照主、副班2人次轮岗排班,办公室、减灾科联合排班,至少保证1人进驻气象台开展气象服务保障工作,至少1名带班领导在单位值守班;衢州市气象局、江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气象台按照主、副班至少2人次轮岗排班,办公室、减灾科联合排班,至少保证2人进驻气象台开展气象服务保障工作,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在单位值守班。
上述天气过程实况尚未开始或已结束,但根据灾害影响和本单位工作需要,处于(维持)应急响应时,由气象台结合实况和预报拟定人员保障需求,报带班领导审批后确定服务领导小组成员是否留单位值守班。
2.预警信号发布期。台风、暴雨、暴雪、冰雹等4类气象灾害的全部等级预警信号维持期;雷电、大风、大雾等3类气象灾害的橙色和红色等级预警信号维持期。气象台主、副班均进岗值守班,同时由主班人员拟定人员保障需求,报带班领导审批后确定气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排班值守。
3.实况或预报出现较明显影响天气。非上述应急响应期、预警信号维持期,当上游警戒区已出现且即将影响本责任区,或责任区一定比例区域范围已出现,且本责任区较大区域范围将出现以下情况:
⑴大到暴雨及以上量级降雨;
⑵中等及以上量级降雪或雨夹雪、部分路段出现道路结冰;
⑶大风(平均风力6级以上,部分地区8级以上);
⑷强雷电(暴)。
当班预报员应及时通知气象台长和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安排服务领导小组成员进岗参加值守班。
4.遇重大灾害性天气,主要领导负责向党政领导汇报天气实况及天气趋势变化;副局长负责业务带班并轮流安排值守班;气象台台长非当值期间,赵廷斌承担气象台台长B岗职责,指导预报员做好预报更新、预警信号发布等工作,并负责决策、公众服务材料的拟稿、制作、审阅,报带班领导审核无误后发布。
气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排班指令后应全时段进岗入驻,严格值班守班纪律,如因未及时进岗出现责任性事故,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江山市气象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