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219/2022-14874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连日来,市住建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进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检查组在督查中发现,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单位基本都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器,而使用罐装液化气的餐饮单位大部分还未安装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工作人员王仁洲说。
据了解,我市约有1500家餐饮单位,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有200余户,覆盖率较低。根据省、衢州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在6月30日前,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我们将根据检查情况,对没有安装的餐饮企业进行告知、约谈,全力保障我市餐饮单位安全经营。”王仁洲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