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山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山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江山市民政局。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570-4579069,联系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南一街8号,邮编:324100。


江山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山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行市域范围内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在江山市域范围内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人员,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具有江山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的,可享受江山市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费用由市殡仪馆按规定先行办理支付)。

二、免费项目及免除费用

(一)遗体接运

遗体接运费300元(限江山市域范围内)。

(二)遗体冷藏

1.遗体存放费60元/天,含冷藏(存放期限3天以内;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冷藏存放费用按实际存放时间计算);

2.守灵室场所租赁费(大守灵室680元/天;小守灵室480元/天,2天以内);

3.水晶棺存放费200元/天(2天以内)。

(三)遗体告别

小告别厅租赁费50元。

(四)遗体火化

1.遗体火化费330元(限普通火化炉,也可用于抵扣捡灰炉火化费);

2.骨灰盒1只300元(可用于抵扣殡仪馆内其他类别骨灰盒购置费)。

(五)骨灰安葬(放)

1.殡仪馆骨灰寄存费120元/年(寄存期限2年以内);

2.墓穴(位)费1800元(限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墙);

3.集中海葬仪式服务费。

(六)其他

对在指定地点实施骨灰撒散、树葬、草坪葬、骨灰堂安置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人员,按照《江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江民〔2020〕15号),给予一次性奖励。

除上述注明可抵扣费用外,其他免除费用不抵扣、不折现,超出部分由丧属自付。

三、申请办理程序

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凭卫健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逝者身份证原件;

(三)逝者为无名、无主遗体,需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四)具有江山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的,还需提供死亡地殡仪馆相关收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经费保障

减免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市殡仪馆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经费结算办法由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另行研究确定。

五、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一)市民政局负责市域范围内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的实施,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费用审核。

(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域范围内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的资金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公安、人力社保、教育、物价、卫健、残联、总工会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四)各乡镇(街道)要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加强惠民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丧事从简,文明治丧。

本通知自2022年 8月 1日起正式实施,《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山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江政办发〔2013〕99号)同时废止。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6月27日


《关于江山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拟对我市殡葬基本服务实行全流程免费。现将文件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纪办〔2021〕44号)文件和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召开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提出殡葬领域专项治理是民政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

浙江省民政厅出台的《关于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的通知》(浙民事〔2021〕88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在四项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的基础上,增加诸如骨灰盒和节地生态安葬墓穴或骨灰格位免费。

省民政厅出台的《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浙民办〔2021〕166号)文件提出:推进殡葬服务全数字、全覆盖、全流程改革,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守灵(告别)、火化、骨灰盒、入葬等6项基本惠民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衢政办发〔2022〕13号)文件提出:为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对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守灵)、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安葬、祭扫等6大项基本服务实行全流程免费。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李谙带队来我市调研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市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予以肯定,同时对江山市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即要走在26个欠发达地区的前列。要确保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加大政策供给、资金投入、部门联动和惠民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我市百姓普遍存在挑选吉日、吉时火化、安葬的丧葬习俗,一方面容易导致单位火化业务量扎堆,火化炉超负荷运行,带来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造成风水先生等群体的话语权大,他们与社会上的丧葬服务商家形成利益同盟,通过介绍各种殡葬服务收取高额佣金获利,百姓经常被诱导进行高额丧葬消费,民生利益受到了侵害。

自2013年7月全省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减免以来,我市在省殡仪4项基本服务(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全免费基础上,将基本服务项目减免扩大到6项(增加了骨灰墙和重点群体骨灰盒减免),有力保障了群众的基本丧葬需求,特别是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家庭提供了兜底性的丧葬保障。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前后政策对比

基于上述理由,我局在2013年出台的殡葬6项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政策基础上,同时结合《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衢政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拟订了《关于江山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对免费项目、免费标准予以扩面增项,将骨灰盒优惠对象进行了扩面,由仅限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同时增加了小告别厅租赁、遗体消毒2项免费项目;具体免费项目如下:

(一)2013年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

1、遗体接运费300元(限市域范围内使用殡仪馆车辆接运遗体);

2、市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3天以内(含3天)的费用(60元/天),超出部分丧户自负(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冷藏存放的费用全免);

3、遗体火化费330元(限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对使用拣灰炉火化的,超出部分由丧户自负);

4、市殡仪馆骨灰寄存费120元(期限为1年,超出1年的费用由丧户自负);

5、亡者家属自愿把亡者骨灰存放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墙的费用1800元(存放期限为20年,超过期限的费用由丧属自负);

6、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赠送骨灰盒1只(300元以内)。

(二)拟出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

1、遗体接运费300元(限江山市域范围内);

2、遗体存放费60元/天,含冷藏(存放期限3天以内;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冷藏存放费用按实际存放时间计算);

3、小告别厅租赁费50元;

4、遗体火化费330元(限普通火化炉,也可用于抵扣捡灰炉火化费);

5、骨灰盒1只300元(可用于抵扣殡仪馆内其他类别骨灰盒购置费);

6、殡仪馆骨灰寄存费120元/年(寄存期限2年以内);

7、墓穴(位)费1800元(限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墙);

8、守灵室场所租赁费(大守灵室680元/天;小守灵室480元/天,2天以内);

9、水晶棺存放费200元/天(2天以内);

10、集中海葬仪式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