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2-14927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各市属学校、督学中心、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的实施意见》(浙文明〔2022〕1号)《关于开展江山市“有礼使者”选树活动的通知》(江创文办〔2022〕27号)等文件要求,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打造“浙江有礼”在江山的基层实践样板,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内开展“有礼使者”选树活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突出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浙风十礼”为主要内容,倡导每位师生在全域文明创建中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以“有礼使者”选树活动推动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的新格局。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每月每校(园)推荐1-2名候选人。
2.评选标准
重点围绕学有礼、信有礼、亲有礼、行有礼、帮有礼、仪有礼、网有礼、餐有礼、乐有礼等“十礼”,紧扣《“浙江有礼”指数评价体系(2022年版)》各项测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对“十礼”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可操作化(详见附件1)。
3.评选机制
推荐到江山市级的学生将采取量化晋级评选的方式,以有礼测评积分为依据,构建“有礼新兵(70-74分)——有礼标兵(75-79分)——有礼卿使(80-84分)——有礼长使(85-89分)——有礼公使(90-94分)——有礼大使(95分以上)”六个等级晋级评选机制,其中,获得“有礼大使”最高荣誉称号的市民群众直接认定为江山市道德模范暨“最美江山人”十大年度人物,享受“最美人物”相关礼遇。
三、推评流程
1.组织报送。各校要按照《江山市在校学生有礼使者评选指标》(详见附件1)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在每月28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局督导科周怡昕处,联系方式:734475。市教育局每月推选3-4名学生参加市级有礼使者评选。
2.候选人公示。市创文办负责对教育局推荐人员情况进行复审,提出有礼使者候选人名单,每月5日前在“多娇江山”APP、“文明江山”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
3.评选结果公布。每月15日前,有礼使者名单在“多娇江山”APP、“文明江山”公众号等平台正式公布,并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向获奖人员发放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推荐程序。严格推评、宣传报道等程序。同一例好人事迹原则上不允许报送三次。
2.提高工作标准。高标准把关审核事迹材料,注重材料质量,力求要素齐全、事实清楚、表述精准、逻辑严密、语言凝练。注重格式规范,严格按范例格式排版整理。
3.强化结果运用。“有礼使者”选树活动将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各校要高度重视。引导和激励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创文工作,营造“人人践行文明生活,人人争当有礼代言”的良好氛围。
附件:1.江山市在校学生有礼使者评选指标
2.江山市有礼使者候选人申报表
3.江山市有礼使者激励办法
4.事迹材料相关要求
江山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关于开展江山市教育系统“有礼使者”选树活动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