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612C/2022-14922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发文机关: 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6-23

关于2021年省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方向)竞争性分配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31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自主申报,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查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本批次安排江山市大桥镇农村太阳能路灯示范项目等5个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补助资金110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6月29日。

如对该分配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发改局、江山市财政局提出。单位有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有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保证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0-4027710,0570-4033150


江山市发改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

2021年省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方向)竞争性分配资金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1

江山市大桥镇人民政府

大桥镇农村太阳能路灯示范项目

300000

2

江山市廿八都镇人民政府

廿八都镇林丰村村庄太阳能路灯亮化建设工程

300000

3

江山市虎山街道办事处

虎山街道农村太阳能路灯示范项目

200000

4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

石门镇农村太阳能路灯示范项目

200000

5

江山市双塔街道办事处

双塔街道农村太阳能路灯示范项目

100000

合计

1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