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882Y/2022-14919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江山经济开发区 | 成文日期: | 2022-06-22 |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化工园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北至衢江公路,南至规划道路兴工南路,西至衢江公路,东至余航村自然山体和兴工十一路,规划总用地面积6.18km2。
3、规划定位:以高分子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精细化工为主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园区整治和配套提升,打造山水融入、产城融合的现代化特色产业园,建设省级特色生态产业平台,争创省级较低安全风险(D类)化工园区。
4、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带多片区”的功能结构,即一个园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条空间发展轴线、两条生态景观带和多个功能片区。
一心: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应急指挥中心、邻里中心、员工宿舍、商业配套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相互分离,布置在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选址在兴工路与S315省道交叉口西侧(上余集镇范围内)。
一轴:沿园区主干道,兴工路、兴工九路和兴工八路形成的空间发展轴。两带:沿兴工七路、青阳殿溪及周边山体渗透形成的纵向生态景观带、沿兴工南路及其周边山体形成的横向生态景观带。
多片区:形成以精细化学品、高分子材料、电子化学品等不同产业组团为主的功能片区及生态防护片区。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入区企业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1、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因素主要有: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建筑弃土弃渣、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等,这些都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作用减弱。
2、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因素主要有:各企业的废气、废水、设备运转噪声、固体废物等,这些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工业,加快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入驻企业生产废气,不同的生产废气选用合理的处理工艺处理。
2、水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区内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区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控制措施:规划区内各入驻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并通过各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效率,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驻企业厂区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制在规划施工区域内,减少不必要的临时占地。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强化规划区内部的绿化建设,区内工业企业与生活区居民点之间需设置以绿化带为主的卫生防护带。
四、评价结论
在规划方案中进一步深化规划区产业类型、用地布局等规划方案,同时加快相关基础环保设施建设,加强产业入区过程控制,严格执行产业、环保准入条件,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落实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创新区域环境管理机制与体制,则本规划的实施从环保上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7月6日。公众可至环评编制单位,索取环评简本进行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该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2年6月22日~7月6日,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八、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单位名称: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山市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70-4989293
环 评 单 位: 单位名称: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195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71-88334122
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