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219/2022-14910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5月7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成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应柏平(厅党组书记)
副组长:张清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姚昭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宋炳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梁红伟(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何青峰(村镇建设处处长)
冯 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江胜利(科技设计处处长)
胡颖华(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冯峰兼任,办公室成员为沈申、张崇波、郭文信、郑赫、金婧靓。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