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56H/2022-14776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机关: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发文字号: | 江环综〔2022〕11号 |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防范化解固体废物领域环境污染风险,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高质量打赢“清废”持久战,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团队工作合力,为重振我市工业雄风贡献生态环境力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达到两“提高”一“降低”:提高我市产废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产废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我市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案件数,有效遏制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开展排查,摸清底数(2-3月份)
一是产废企业底数删补,对照衢州市固体废物综合监管系统、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内注册企业名单,按照实际情况,删减关停企业,增补新建或遗漏企业,明确监管名单。二是企业产废底数核查,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进一步分析化工、门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废物产生环节、种类、数量、性质,对产废情况复杂、底数不清、上年度产废量与原辅材料使用量不匹配的企业,由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开展固废核查。
(二)划分网格,分区负责(3-12月份)
由一名局领导、一名污防科干部和一名执法队干部联系一个片区,具体负责网格内产废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同时联系督促各乡镇落实乡镇网格化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协同处理固废非法倾倒等案件,具体网格划分见附件1。
(三)示范引领,打造标杆(4-5月份)
对危废产生量大于10吨、一般固废产生量大于100吨、在固废领域被立案处罚或涉及环保督察件等重点产废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六个一”(附件2)率先开展整治,树立标杆,引领示范。2022年5月底前,所有标杆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验收标准(附件3)完成验收。
(四)以点带面,比学赶超(5-7月份)
组织网格内其他产废单位在标杆企业召开现场观摩会、动员培训会,发放固废管理手册、告知书,普及固废法,宣讲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全面推进我市产废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以标杆企业为“点”,通过理论宣贯结合实践学习,切实提高网格整体“面”上的固废管理水平。各网格员要高度重视,互看互比,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争取在衢州市或更大范围内推广运用。
(五)改惩结合,确保成效(7-8月份)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于2022年7-8月集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违法企业,以查促改,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
(六)建立机制,长效管理(3-12月份)
探索建立固废红黄绿三色管理办法,对产废企业开展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实行年度动态评分定色。企业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各项防治措施正常运行。实行企业固废管理量化考核打分机制,将考核得分与第三方服务费用绩效相挂钩,切实增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工业固体废物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网格员为成员。各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机制的要求,积极研究,细化分工,抢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固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对召开的现场会、培训会,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对发生的重大环境案件及相关企业,可适时进行曝光,使反面典型的经营者“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实施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营造全民参与固废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考核
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干部平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养,推动我市固废管理工作争先创优的一项重要举措。领导小组要强化跟踪监督,对各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问题整治不到位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或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协作配合
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配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企业突出固废管理问题,不断提升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附件1:江山市工业固废网格化管理网格划分表
附件2: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六个一”
附件3:江山市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验收标准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江山市工业固废网格化管理网格划分表
序号 | 挂联领导 | 网格员 | 片区 | 企业数 | 标杆企业 |
1 | 徐群年 | 林海波 柴明武 | 贺村镇 新塘边镇 坛石镇 大桥镇 凤林镇 峡口镇 保安乡 廿八都镇 | 175 |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凯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开洋木业有限公司 浙江浙诚家居有限公司 浙江王牌门业有限公司 |
2 | 姚向英 | 江建国 王建花 | 虎山街道 清湖街道 | 102 | 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衢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江山市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 浙江瑞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众合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浙江宏业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3 | 郑建勇 | 郑依婧 徐雪峰 | 双塔街道 上余镇 四都镇 大陈乡 碗窑乡 长台镇 石门镇 张村乡 塘源口乡 | 82 | 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光大环保能源(江山)有限公司 江山市伟峰家居有限公司 江山市泰格化工有限公司 |
4 | 朱伟 | 姜江龙 徐晓华 | 江东工业园 城西工业园 | 143 | 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山市双氧水有限公司 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 江山市自强有机硅有限公司 浙江锦辉环保有限公司 浙江百家万安门业有限公司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鼎涂料有限公司 |
5 | 毛华峰 | 周冬梅 王叶挺 | 山海协作园区 莲华山工业园区 | 浙江金航钢管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伦宝金属管业有限公司 浙江德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山市宏鑫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浙江逸含化纤有限公司 江山永利百合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2
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六个一”
一支管理队伍。企业需组建企业负责人—环保负责人—环保员三级责任管理队伍,其中企业负责人要明确法律上的产废企业主体责任,中层干部要知晓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管理责任,一线员工要熟悉固废管理具体工作,明确操作责任。
一组标识标牌。暂存库外显眼处需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周知卡、固体废物出入口标识、一般工业固废标识等,暂存库内不同废物需分类存放,并设置分类标识牌。危废包装物上需粘贴危险废物小标签。
一处规范场所。企业需按照环评等要求,结合产废实际,建设符合国家规范且满足贮存需求的暂存场所,危废暂存场所面积不小于10m2,设置视频监控设备,重点企业还需接入智慧环保监管平台;一般固废不小于20m2。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必须设置泄露液体应急池。
一本明细台账。产生单位的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资料共分7册,分别为:1、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及批复;2、工业固体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3、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年度)、一般固废台帐,超期贮存与申请情况;4、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分年度);5、委托处置合同、协议、委托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资金往来票据;6、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措施、标准、规范,业务人员培训记录;7、应急预案及备案申请表、应急演练记录等。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的环评和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及处置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一套责任制度。企业需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暂存库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分工人员信息表,明确各级责任人、职责分工及联系方式,并粘贴于固废仓库外显眼处。
一张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附件3
江山市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验收标准
内容 | 序号 | 验收依据(管理标准) | 是否 符合 |
仓库要求 | 1 | 危废: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10m2,需安装门并上锁,如有窗户须完整无损。若位于大车间内需单独用砖砌围挡并不低于1米高度,墙上可用彩钢瓦等,并需做封顶处理,内装防爆灯。地面及围墙须作硬化并涂防腐漆,仓库内需有固废管理台账,配备称重设备及消防应急设备。 一般固废: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20m2,至少3面有物理围挡,地面需做好硬化,周边应设置导流渠防止雨水径流进入。 | |
2 | 危废:仓库外须设置危废警示标志、出入口、周知卡、人员责任表、固废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等标志标识。 一般固废:仓库外须设置一般固废警示标志、人员责任表、固废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等标志标识。 | ||
3 |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应完好无损,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必须设置泄露液体应急池。 | ||
4 | 危废:存放多种危废的仓库内需设置分类标识牌,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不得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一般固废:存放多种固废的仓库内需设置分类标识牌,仓库内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 ||
5 | 在危废贮存场所设置视频监控设备,重点企业需接入智慧环保监管平台。 | ||
管理要求 | 6 | 产生固废后应及时入库存放,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管理台账(一年一废一册),入库称重后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 |
7 | 危险废物全部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利用和处置,签订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并且库存危废实行年度动态清零。一般固废需签订利用处置合同。 | ||
8 | 注册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并在系统上进行固废申报、转移计划备案等操作,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另行申报。危废转移须通过系统形成电子转移联单。相关资料打印一份纸质存档备查。逐步推广实现一般固废转移电子联单化。 | ||
9 | 转移固体废物废物出省贮存、处置的,需省厅批准后方可转移。转移固体废物废物出省利用的,需省厅备案后方可转移。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废物的,需省厅批准后方可转移。 | ||
10 | 定期对利用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针对有自行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 | ||
11 | 制定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演练 | ||
12 | 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员工开展危废相关培训,保存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