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081E/2022-1483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20
发文字号: 江政办发〔2022〕24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HJSD01-2022-0004
有效性: 有效

江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慈善绿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江山市慈善绿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慈善绿卡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江山市加快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21〕22号)文件精神,为激发经济主体和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进一步增强慈善社会救助实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慈善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领对象

一次性慈善捐赠50万元的自然人或法人可申领江山市慈善绿卡。同一年度内既获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又获慈善绿卡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张进行申报。同一年度内有两笔以上50万元捐赠的,仅能申领一张慈善绿卡。

二、优惠政策

凡持有江山市慈善绿卡者,可在本市范围内享受以下政府及公共服务单位优惠政策:

(一)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市营商办和各政府服务部门明确服务专员帮助持卡人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属于市内审批权限的,实行一窗受理,按时办结;涉及省、衢州市部门的,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向上协调,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营商办,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管理局)

(二)旅游景点门票和酒店优惠。

持卡人享受江山市域主要旅游景区包括江郎山、廿八都、清漾、仙霞关(戴笠秘宅)、浮盖山门票免费,5人以内的同行人员享受当日门票5折优惠;持卡人及同行人员享受市区主要酒店住宿打折优惠,在每家酒店每年享受的折扣客房总数最高为50间,住房费用享受政府协议价优惠。(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旅发公司)

(三)子女就学。

慈善绿卡有效期内,持卡人(自然人或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子(孙)女需要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不含转学),由市教育局综合申请人意向、居住地、学校容纳能力等具体情况,统筹安排1名子(孙)女入学。需就读幼儿园的,具有报名参加公办幼儿园摇号资格。(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绿色就医。

持卡人可根据需要和意愿,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享受专家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和优先治疗等医疗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五)其他便利。

车辆年审优先办理;户口业务优先办理;出入境业务优先办理;机动车检测业务优先办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管理使用

(一)申领。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市民政局审核合格后发放“江山市慈善绿卡”。慈善绿卡实行实名制管理,申请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慈善绿卡申请表;

2.慈善捐赠证书及捐赠发票;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个人2寸彩照。

(二)使用。

持卡人需要提供行政审批、旅游景点门票和酒店优惠、绿色就医和公安窗口服务时,可凭卡直接与对应的责任部门(办公室)或窗口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市民政局联系。各责任单位应积极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优惠。

需要安排子女就学的申请人,须向市民政局提交《江山市慈善绿卡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并由市民政局汇总后于每年5月底前提交至市经信局。

(三)变更。

1.如有遗失的,须向市民政局申请挂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予以补发。

2.如需变更相关事项的,须交回原卡,并重新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后予以换发。

(四)注销。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责任部门及时通报市民政局注销“慈善绿卡”并公示:

1.持卡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因持卡人原因造成集访群访不稳定事件情形;

3.持卡人在持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五)期限。

“慈善绿卡”有效期为三年,自慈善绿卡颁发之日起计算。

(六)投诉。

对落实“慈善绿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可直接拨打市长热线“12345”进行投诉,由市信访局及时转市纪委监察委调查处理。

四、其他

本办法自2022年6月24日起施行。

 

附件:1.江山市慈善绿卡申请表

2.江山市慈善绿卡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江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慈善绿卡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