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525/2022-14654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81号)和《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财政局 关于江山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告》精神,经初步审核,下列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符合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1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4024580。
附:江山市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2.22)(附件).xls
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