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14G/2022-14653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文机关: | 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1 |
发文字号: | 江绿委办〔2022〕2号 |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有关部门,市林业总场:
为巩固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助推城乡风貌提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任务的通知》(浙林绿〔2022〕3号)、《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新增两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江政办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我市将围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结合营林生产计划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以营林生产为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做好采造和造抚结合,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美化,大力开展以辖区内的宜林荒山、疏林、一般灌木林、造林失败地、采伐迹地等为重点,城市绿化、集镇绿化、村庄绿化、通道绿化、水岸绿化为抓手的植树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为我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市计划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面积5500亩,创建“一村万树”示范村5个,完成四旁植树80万株;完成迹地更新 1335 亩,中幼林抚育15271.7亩。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任务的通知》(浙林绿〔2022〕3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市继续开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并将该项行动列入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的综合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将国土绿化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推进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绿化工作专人抓。要尽早制订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责任人员,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抓紧苗木调剂和造林准备,确保又好又快地完成各项营林生产任务。
(二)深挖造林潜力。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政策要求,着力推进林地“应绿尽绿”。要充分挖掘山地造林空间,加大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等造林力度,加快残次林、疏林、一般灌木林补植改造步伐,加强未成林地管理,对已成林幼林地进行对应的封育措施。要统筹推进平原绿化,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推进植树治水、拆后复绿、“四边”绿化、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和重要部位精准绿化提升。
(三)认真做好造林作业设计。对下达的迹地更新及人工造林任务,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尽快完成作业设计工作,作业设计在掌上林业采集版上完成并上传系统。需作调整的小班在2022年3月30日前将调减申请表(见附件3)报市林业局国土绿化科,由市林业局审核后确定是否调减。为提高造林质量,迹地原则上采用人工更新方式造林。幼林抚育工作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以便及时组织验收。
(四)加大投入力度。为拓宽筹资渠道,确保绿化造林建设资金得到有效落实,市林业局和财政局印发了《江山市激励人工造林实施意见》(江林〔2022〕6号)文件,对符合文件规定的人工造林和迹地更新造林将进行分类补助,各地要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提高各主体造林积极性,掀起国土绿化高潮。通过安排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落实部门结对乡村扶持资金等途径解决绿化资金不足问题。同时,要创新群众性植树活动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绿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冠名绿化景观带、休闲公园、公共绿地、命名企业林等形式参与绿化建设,发动社会单位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等多种形式植绿增绿,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机制。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围绕绿化建设要求,加强对绿化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绿化造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义务植树的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有关媒体要对全市绿化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加大对各地典型做法、取得成效及绿化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一些毁绿行为,正反并举,着力营造良好的国土绿化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浓厚社会爱绿、增绿、护绿氛围。
(六)确保种植实效。“三分种,七分管”,绿化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有效地管护。各乡镇(街道)在抓好种植的同时,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绿化养护培训,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要建立绿地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养护责任,逐步建立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同绿化管护工作相挂钩考核机制,落实日常养护责任,逐步建立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同绿化管护工作相挂钩考核机制,确保绿化取得实效。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绿行为,为推进绿化工作提供保障。
(七)全面调查摸底。各乡镇(街道)要掌握本区域范围内水利、资规、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工程项目中符合百万亩绿化造林地块,确保完成年度百万亩国土绿化任务。对符合人工造林(包括新增百万亩和迹地更新)补助政策的,在6月底前报补助申报表(表格详见江林〔2022〕6号附件1和附件2)报国土绿化科。报送材料统一交至市林业局国土绿化科王俊寅处(市林业局402室,联系电话:4989038)。
江山市绿化与自然保护地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