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93581B/2022-14620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3-03
发文字号: 江农发〔2022〕26号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江山市“滴滴农机”系统运维和推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各农机经营主体:

为完善我市数字化农机服务平台建设,做大做强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决定开展“滴滴农机”系统运维和推广建设工作,现将《江山市“滴滴农机”系统运维和推广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4日


江山市“滴滴农机”系统运维和推广建设工作方案


为完善我市数字化农机服务平台建设,做大做强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实现农户需求和农机作业的无缝对接。现制定江山市“滴滴农机”系统运维和推广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2021年12月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浙政发〔2021〕3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滴滴农机”用户体验,保障系统运维平稳高效,“滴滴农机”在已经完成一期二期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系统更新和维护,包括数据平台、浙里办、浙政钉、浙农码日常运维,以及农机贷款人脸识别、系统推广与服务,同时对市场化应用进行深度挖掘,加强对农机全流程服务,提升对生产服务调度和监管能力。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

项目主要目标为服务在江山作业的农户农机手;建设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15日。

项目建成后用户由以下群体构成:

1.农户:使用平台可以便捷的申请农机相关业务服务;

2.监管人员:使用平台可以有效的对农机服务进行调度;

3.农机手:接收订单,形成完整数据链路;

4.其他人员:指非农机农业方面的人员,使用平台可以快速掌握农机服务现状。

(二)建设要求

1.增强农户、农机手的服务与培训,提高平台的易用性与适用性;

2.健全农机服务流程,增加农机贷款业务的信息化;

3.健全农机服务大数据内容,包括灾害天气时的烘干机使用机时人工调度;

4.增加植保无人机作业服务,通过相对高频次的植保无人机作业的发单、接单提高江山滴滴农机APP的应用热度,并尝试对接无人机植保作业数据,增加机手数据安全管理;

5.健全农机作业补贴,建立插秧等作业补贴的基本方案;

6.健全监控手段,新增农机服务数字驾驶舱,完成农机服务一张图、服务调度和预警;

7.建设农事服务运营新模式,提升对农户、农机手吸引力,增加农户、农机手、政府管理人员、IT服务团队的互动。

(三)建设内容

为解决“滴滴农机”功能集仍不够丰富的问题,全面提升应用的覆盖范围以及用户的使用体验,将对以下方面进行升级优化:

1.数字大屏

(1)优化并增加数字大屏板块,主要为优化统计内容与方法、增加实时订单相关内容与展示、加强数字大屏的交互,使之在展示平台基础上,更是工作平台;

(2)统计主要包括:统计江山平台中的农户、农机手数量;注册用户占比、作业面积总量及分析占比;服务次数总量及占比;农机列表等;

(3)优化数字大屏交互,在必要时可使数字大屏成为快捷的操控平台;拟包括:数字大屏选择农机,并查看农机详情;从数字大屏查看订单实时列表、订单详情等;

(4)具体的实现将进一步细化,该功能在WEB端实现。

2.农机贷款业务

(1)完成基于人脸识别的身份认证后,可以查询自己的贷款额度,并完成申请流程;

(2)农机贷款数据及流程应和江山当地的银行完成业务对接和数据对接;

(3)该业务在江山滴滴农机APP端实现。

3.浙农码业务

对接浙农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以农机的发动机编号为平台农机与保险信息对接用的唯一标识码;

(2)根据该发动机编号唯一标识码,查询农机年检与保险信息;

(3)依据农机的年检和保险信息,完成了农机的浙农码申请和显示;

(4)对浙农码是否申请成功,立即给予响应与提示;

(5)对于缺少年检或保险信息的农机,显示黄码;

(6)该业务在浙里办及江山滴滴农机APP实现。

(四)建设意义

1.经济效益分析。为政府、农业主体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帮助产业主体提升生产经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推动数字乡村经济发展。通过利用卫星遥感、物联网、农业业务的数据应用成果,服务江山农业新型主体,提升全区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水平,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提升农业决策效率。同时可节约劳动力使用成本,通过价格监测数据可以为经营主体提供价格市场分析服务,实时掌握农产品市场价格,为农业生产规划及销售提供数据支撑。

2.社会效益分析。“滴滴农机”建设致力于充分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创新农业监测统计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提高项目开展区域的农村经济运行监测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政府部门决策和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决策,打造浙江省乃至全国范围的数字农业应用示范样板。项目将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嵌入农业大数据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试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深农业“双强”行动认识。发展数字农业作为农业“双强”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滴滴农机”系统的运维是提高我市农机作业数字化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双强”行动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我市数字农业体系建设的有力手段。各乡镇(街道)要加深工作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反映意见建议,配合完成农机主体进行合理规划,借助“双强”行动完善产业建设。

(二)加大数字应用推广力度。各乡镇(街道)加强对“滴滴农机”系统应用的推广宣传,充分发挥数字化在农机作业方面的作用,引导相关农业生产主体参与系统使用,可以促进供应和需求两端信息平衡,有效解决“有机无田耕、有田无机耕”的供需矛盾,促进作业农机的高效有序流动,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向数字化、流动化等新形态发展。

(三)加强基层从业人员培训。各乡镇(街道)加强对“滴滴农机”等系统的应用技术指导,提高基层技术人员操作应用以及解决问题的技能。各产业单位、生产主体和乡镇(街道)至少要有一名以上业务人员参与技术指导,确保系统规范、正常、有序运行。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