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970D/2022-144607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08 |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投资创业热情,根据《关于印发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8〕132号)精神,现就2022年企业创业绿卡及子女就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业绿卡申领对象
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可申领企业创业绿卡且实行实名制管理(每家企业发放1张,有效期三年)。
(一)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实缴税金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二)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或实缴税金100万元的商贸流通(含电子商务)企业;
(三)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200万美元以上或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商贸流通、旅游、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和农业项目等。
(四)创业绿卡有效期满的企业(有效期三年),需重新申报。
二、创业绿卡申报材料
(一)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总经理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
三、义务阶段适龄子女就学申报
(一)城区学校就学申报对象
1.创业绿卡持卡人子女。
2.对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或实缴税金500万元创业绿卡持卡人企业,当年可安排1名高管或实用人才子女。
(二)城区学校就学申报材料
1.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
2.高管或实用人才证明材料,与企业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且上年度纳税年薪达到12万元以上;户籍簿,现在江山的实际居住场所证明。
需就读幼儿园的,具有报名参加公办幼儿园摇号资格。需要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教育局综合申请人意向、企业所在地、企业经营情况、学校容纳能力等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非城区(城郊、乡镇)学校就学申报
1.申报对象:工业企业的市外员工(非江山户籍)随迁子女。
2.申报方式:根据务工企业或实际居住地,通过教育局阳光招生平台“随迁子女报名窗口”统一报名。
3.申报材料:浙江省居住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户籍簿。
市教育局根据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公办幼儿园
四、其它事项
1.请有关企业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创业绿卡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PDF电子版;2022年4月30日前将子女就学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PDF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科330办公室。
2.请建筑、慈善等绿卡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子女就学申请汇总表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科330办公室。
联系人:王勇 4022309。
附件:1.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申请表
2.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1
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申请表
申领企业 (公章) | 申领人姓名 | ||||
企业所属 行业 | 职 务 | ||||
户口所在地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符合条件 | □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以上且实缴税金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商贸流通(含电子商务)企业; □实缴税金100万元的商贸流通(含电子商务)企业; □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200万美元以上或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商贸流通、旅游、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和农业项目等。 | ||||
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 上年度税收 (万元) | ||||
本人自愿申请创业绿卡,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月 日 |
附件2:
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
持卡人(高管/实用人才/员工)情况 | 姓 名 | 企业内 职 务 | 持股比例 | 现在江山的实际居住地 | 联系电话 |
子 女 情 况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意向就读学校 |
经 信 局 审核意见 | 经查,该企业为现有 (工业或商贸)企业,持有创业绿卡人为 ,持卡时间为 ,以上情况属实。 负责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 ||||
温 馨 提 示 | 为方便安置,请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人户籍簿;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现在江山的实际居住场所证明。 | ||||
申请人 申 明 | 本人郑重申明: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均客观真实;如有虚假,甘愿接受“不予安排”等决定。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教育局 意 见 | :经初步审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将申请人子女安置到你校 年级就读,请及时接洽核办。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
为方便入学安置,请您认真填写上表。谢谢!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子女,我们将视同城区居民安置至城南、解放路、城东、实验、中山、城北等小学或江山二中、城北中学、城南中学、城东实验等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