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970D/2022-14460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2-02-08

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创业绿卡及子女就学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投资创业热情,根据《关于印发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8〕132号)精神,现就2022年企业创业绿卡及子女就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业绿卡申领对象

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可申领企业创业绿卡且实行实名制管理(每家企业发放1张,有效期三年)。

(一)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实缴税金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二)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或实缴税金100万元的商贸流通(含电子商务)企业;

(三)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200万美元以上或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商贸流通、旅游、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和农业项目等。

(四)创业绿卡有效期满的企业(有效期三年),需重新申报。

 

二、创业绿卡申报材料

(一)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总经理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

三、义务阶段适龄子女就学申报

(一)城区学校就学申报对象

1.创业绿卡持卡人子女。

2.对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或实缴税金500万元创业绿卡持卡人企业,当年可安排1名高管或实用人才子女。

(二)城区学校就学申报材料

1.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

2.高管或实用人才证明材料,与企业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且上年度纳税年薪达到12万元以上;户籍簿,现在江山的实际居住场所证明。

需就读幼儿园的,具有报名参加公办幼儿园摇号资格。需要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教育局综合申请人意向、企业所在地、企业经营情况、学校容纳能力等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非城区(城郊、乡镇)学校就学申报

1.申报对象:工业企业的市外员工(非江山户籍)随迁子女。

2.申报方式:根据务工企业或实际居住地,通过教育局阳光招生平台“随迁子女报名窗口”统一报名。

3.申报材料:浙江省居住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户籍簿。

市教育局根据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公办幼儿园

四、其它事项

1.请有关企业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创业绿卡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PDF电子版;2022年4月30日前将子女就学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PDF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科330办公室。

2.请建筑、慈善等绿卡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子女就学申请汇总表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科330办公室。

       联系人:王勇 4022309。

 附件:1.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申请表

           2.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1

                                             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申请表

  

申领企业

(公章)


申领人姓名


企业所属

行业


职 务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符合条件

□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以上且实缴税金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商贸流通(含电子商务)企业;

□实缴税金100万元的商贸流通(含电子商务)企业;

□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200万美元以上或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商贸流通、旅游、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和农业项目等。

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上年度税收 (万元)


本人自愿申请创业绿卡,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月    日

 附件2:

                     江山市企业创业绿卡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持卡人(高管/实用人才/员工)情况

姓  名

企业内

职  务

持股比例

现在江山的实际居住地

联系电话






子  女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意向就读学校











经 信 局

审核意见

经查,该企业为现有      (工业或商贸)企业,持有创业绿卡人为       ,持卡时间为                   ,以上情况属实。

负责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温  馨

提  示

为方便安置,请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人户籍簿;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现在江山的实际居住场所证明。

申请人

申  明

本人郑重申明: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均客观真实;如有虚假,甘愿接受“不予安排”等决定。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教育局

意  见

                  :经初步审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将申请人子女安置到你校      年级就读,请及时接洽核办。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为方便入学安置,请您认真填写上表。谢谢!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子女,我们将视同城区居民安置至城南、解放路、城东、实验、中山、城北等小学或江山二中、城北中学、城南中学、城东实验等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