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25XD/2022-14457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2-07

【以案释法·防诈骗】想骗骗子的钱?被骗70万后又被骗3000!

发布日期:2022-02-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01案情简介

12月12日,李女士抱着“骗骗子”的想法,进入了一个刷单返利群。没想到年初才被“杀猪盘”骗走70万的李女士,又被骗走3000元。

原来,12日晚11时左右,李女士正在宿舍内玩手机时,突然有人加其微信好友,并将李女士拉到一个刷单返利微信群内。

群内有“主管”、有“接待员”,众多群友在相互交流刷单心得,晒出自己的刷单收获。见来了新群友,大家热烈欢迎,好不热闹。

一番寒暄问候后,“主管”向李女士发送了一个链接,并要其下载“叮当OKR”软件,于是李女士开始通过该软件发布的“任务”进行刷单,先后两次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3000元,但对方却提示操作失误,需进行补单并再次要其转账20000-50000元,李女士意识到被骗后报警。

李女士为什么想“骗骗子”呢?

李女士在2021年参与网上赌博“杀猪盘”,被骗70万元,欠债至今尚未还清,夫妻二人靠打工为生,家中还有年幼的儿子要抚养。经济压力巨大,加之贪念的诱惑,逐渐让李女士产生了想走“捷径”、赚“快钱”的念头。

她上网收集了网络诈骗的案例资料,分析研究诈骗分子的犯罪手法,自认为从中发现了一些规律特点。

“诈骗犯罪分子想要骗人,通常都会让受骗者先尝到一些甜头,再慢慢引诱其加大投入,那我何不假装不知情,只要我不贪心,尝到甜头就跑,岂不是也可以挣钱?”李女士认为自己的计划可行并开始实施,因此收到类似这种刷单邀请后,她毫不犹豫就加好友进群,通过这种方式也得了些蝇头小利。这次原本只想刷几单得点返利就撤退,谁知第一笔就被套住了3000元。如果按对方要求再继续追加投入,只会越套越深,李女士最终选择报警。

02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03小编提醒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

如果真有“馅饼”掉到眼前,擦亮眼睛仔细看看,“馅饼”可能是巨大的“陷阱”!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真金白银是靠双手和汗水换来的,千万不要试图贪小利赚快钱,因为在这背后,可能就有骗子想赚你的“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