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56H/2022-14484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机关: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亿正电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漆包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亿正电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漆包线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江山市莲华山工业园广福路1-5号
建设单位:浙江亿正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浙江亿正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利用原有存量土地4500㎡,新建一栋建筑面积13000 ㎡的三层厂房,新增三废处理装置及其配套共用工程设施等,建设年产漆包线15000 吨的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实现年销售收入6720万元,利润1835万元,税金63万元,全厂产能合计为年产25000吨漆包线。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产废气:拉丝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至高压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后,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包漆生产线涂漆、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生产线配套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汇合,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表5和表6相关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后于食堂屋顶排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将维持现有水平。
废水:循环冷却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的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标准后纳管。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小,且排放浓度符合进管标准,因此项目生活污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冲击和影响。
噪声:项目已从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为进一步降低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本环节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采取隔声降噪措施:1、设备隔声降噪:对风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设置隔音罩和减振基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2、强化生产管理: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3、厂界隔声设计:体采用隔声材料;重视总平面的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在此前提下,项目各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