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0026304525/2022-15429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2-05

关于支付传媒集团新媒体平台广告宣传业务费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第二章第十二条:“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大赛、创业宣传等创业服务,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与江山传媒集团签订了《江山传媒集团广播电视广告宣传业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我中心拟支付江山传媒集团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为我中心提供通知、通告及就业信息发布等服务费用10000元;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为我中心提供政策宣传及信息发布等服务费用66000元,合计76000元整。

现对上述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12月11日。

公示联系地址及受理电话: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108室,联系电话:0570-4022985。


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5日